项目概况
绥中县绥中港海上扣押走砂船集中看管(项目编号:LNJCZTB-202005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8-07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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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CZTB-2020059
项目名称:绥中县绥中港海上扣押走砂船集中看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362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62000.00元。
采购需求:看押海上盗沙船的安全、防止船员私自离船等(服务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3日至2020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经采购人同意,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采购文件领取联系人:王宇宁;咨询电话:***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08月07日 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六、开启
时间: 2020年08月07日 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 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2、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截图;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 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绥中县公安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绥中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715 0260 0920 1076 7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