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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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7 |
地 区: | 宜宾市 |
内 容: | 根据区上相关工作安排,为顺利推进**区“千吨万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工作,由**生态环境局牵头,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实施单位,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性谈判原则,择优确定实施单位。现将有关竞争性谈判方案确定于后: 一、招标单位:*****生态环境局 二、业主单 |
关键词: | 饮用水 |
根据区上相关工作安排,为顺利推进南溪区“千吨万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工作,由南溪生态环境局牵头,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实施单位,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性谈判原则,择优确定实施单位。现将有关竞争性谈判方案确定于后: 一、招标单位: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局 二、业主单位:刘家镇、汪家镇、长兴镇、罗龙街道。 三、项目名称:“千吨万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四、项目内容:完成南溪区4个镇(街道)“千吨万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包括界牌、宣传牌、警示牌、道路交通警示牌、隔离设施等(具体明细见附件1)。 五、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4个水源地所有标志标牌及隔离设施的建设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017年以来具有1个类似广告牌制作安装施工业绩。 七、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编制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编写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017年以来1个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 5.报价单(见附件3)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且密封完整,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查验,否则,视为未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次竞争性谈判在南溪门户网挂网选择符合条件的三家及以上单位参加。 八、报价及其他要求 1.最高限价:保护区界牌1254元/块;宣传牌1254元/块;交通警示牌1045元/块;危化品警示牌500元/块;刺丝滚笼90元/米;警示牌600元/块。总价约31.79万元,最终以实际完成为准。 2.本项目采用按各项目最高限价统一下浮比例的方式报价,以报价下浮比例最高者作为中标人;若最高下浮比例报价有两家及以上相同,则以上轮最高下浮比例作为最高限价进行第二次下浮报价,直至决出最低报价为止。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3.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故放弃中标的,将没收竞标保证金。招标方则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其报价为中标价。如果没收的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九、投标保证金 参选单位保证金6000元。开标会当场提交给开标单位,中选的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未中选的当场退还保证金。 十、谈判程序 1.2020年7月27日10时谈判开始(北京时间),投标人迟到或缺席视为自动弃权。 2.由招标单位审验各竞标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件等资料。 3.招标单位相关人员对竞争性谈判方案进行说明。 4.宣布竞标报价。 5.公布报价结果并宣布中标候选人。 6.宣布竞标会结束。 十一、中选与合同签订 1.招标单位在确定中选人后3日内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向未中选的参选人发出未中选通知书。 2.中标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3日内应当与业主单位(刘家镇、汪家镇、长兴镇、罗龙街道)分别签订实施合同。 3.工程验收合格后,业主单位与中标单位据实办理结算。质保金为合同价的3%,质保期一年。 十二、时间安排 竞争性谈判时间:2020年7月27日10时 竞争性谈判地点:区政务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十三、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