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2 |
---|---|
地 区: | 浙江省 |
一、采购单位名称:新昌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昌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天姥清风”杯抖音短视频大赛活动承办方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采购范围为新昌文化、新昌美食、新昌景区的宣传推广活动的策划、组织,通过以抖音短视频平台为依托,以话题为融合平台,吸纳以清风廉旅为主的抖音短视频内容,同期话题内推介新昌美食美景,充分推介新昌文化。通过定制化项目融合,提高相关话题相关度和用户参与度。
2.活动期:2020年7月中旬至8月底。
3.采购预算金额:60万元。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申请理由:
1. 根据中共新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新昌县委宣传部和新昌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发函《关于组织参加“天姥清风”杯清风廉旅抖音短视频大赛的通知》,活动期7月中旬至8月底。采购时间较紧迫。
2. 浙江杰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浙江新昌县旅游行业的抖音APP唯一指定代理商,其在运营过程中具备与政府、国企等单位多次合作的成熟经验,同时浙江杰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拥有完整的视频拍摄和制作团队,对旅游宣传的理解把握比较到位,能够承担起本次宣传活动内容的生产和组织工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为此我公司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浙江杰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杰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家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林金雷 |
/ |
县委宣传部网络舆论信息中心 |
张东杰 |
/ |
县融媒体中心移动事业部 |
俞永江 |
/ |
新昌中学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九、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意见送达新昌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新昌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0575-8631161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贯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电 话:0575-86185027
电子邮件***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0575-86035771
传 真:0575-86072166
1.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