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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金山新城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质改善和水利部分)施工图审查(第二次招标)【施工图审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22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惠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22
截止日期:2020.08.12
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区:惠州市
 
招标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惠州市金山新城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质改善和水利部分)经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惠发改核准﹝2019﹞7号),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惠州水务集团碧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项目名称:惠州市金山新城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质改善和水利部分)施工图审查(第二次招标)

(二)建设单位:惠州水务集团碧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

(四)项目规模:

1、截污治污工程:新建污水(截污)干管约45.94km,新建污水支管约86.67km,改造老城区错接乱接737处(管长22.9km),修复改造病害管网约43km,新建雨水主管及支管约17.9km,最大管径DN1800mm,管道清淤长度约174km;改造麻渣下泵站,新建临时污水泵站1座,截流井650座。

2、内源治理工程:金山湖、老金山湖、金叶湖等湖泊及南3河整治工程整治范围外的河涌进行生态清淤,总量约60万m3;新建底泥处理厂1座(规模3340m3/d)。

3、防洪排涝工程:金山湖流域内河道整治约24.89km(包括景观闸工程、水陂工程、排涝工程等),新建惠南湖及其1#、2#泄洪闸;莲塘布水库除险加固,新建白沙仔换水排涝泵站。流域防洪保护人口达75万人。工程等别为Ⅴ~Ⅲ等,主要建筑物最高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最高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4、水资源配置工程:新建红女湖、冷水湖;新建西枝江引水工程(补水流量2.5m3/s,补水泵站1座,补水及水系连通管道约13.28km)。

5、碧道工程:河桥水演达大道~与冷水坑河汇合处、冷水坑河东江学府~金山湖段,莲塘布河四环南路~入湖口段,总长约5km。

6、水保环保工程:渣场防护、工程区表土剥离约9万m3、播撒草籽约95hm2等水保环保措施。

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投资估算约5152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57880.77 万元,本次招标估算价约573.38万元。

(五)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惠州市金山新城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质改善和水利部分)施工图审查服务,包括截污治污工程、内源治理工程、防洪排涝工程、水资源配置工程、碧道工程等部分。

2、招标内容: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及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对施工图中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强制性标准、初步设计批复执行情况等进行独立审查。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包括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内容审查,审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3)建(构)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4)是否符合防洪、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5)是否满足符合公众利益和涉及的公共安全;

(6)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执业情况、勘察设计文件签字盖章等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勘察设计有关资质、市场管理、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7)审查项目中已确定的示范工程、绿色建筑、专项技术应用等建设单位需求的落实情况;

(8)审查各专业深化设计图纸;

(9)参加重大项目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10)绿色建筑等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11)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必须审查的其他审查内容;

(12)建设方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如设计变更等)。

具体审查内容和程序等要求按《关于印发<惠州市水务局关于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咨询的规定>的通知》(惠市水务[2014]177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质量要求: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勘察设计规范。

(七)服务周期:施工工期暂定为18个月,审查服务按设计实际进度进行,服务自合同签订后至工程施工完毕。

(八)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九)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由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甲级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二)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四)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的企业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具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的企业须在《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中。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出场均由牵头人实施。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缴交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一)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二)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三)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1、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应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上传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

2、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若投标人未领回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的,则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采用保险形式的,保费应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须提供汇款或转账凭证原件及基本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根据《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部分流程的函》(惠公易函【2020】34号)的规定,取消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环节,凡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工程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五、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或解释。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投标上传工作。

(三)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四)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五)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六)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水务集团碧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

联系地址***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

联系地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联系地址***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惠州市金山新城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质改善和水利部分)施工图审查(第二次招标) 工程编号  惠公易建市直[2020]074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0-07-22 09:30:00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20-07-28 16:30:0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20-08-02 16:30:00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2020-08-03 16:3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0-08-12 10:30:00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2020-08-12 10:30:00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0-08-12 09:30:00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08-12 10:30:00
开标时间 2020-08-12 10:30:00 开标地点 4号开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评标时间 2020-08-12 10:30:00 评标地点 1号评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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