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0868-2042ZD651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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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07.22 |
截止日期: | 2020.08.03 |
招标代理: |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项目(公证参与司法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 ** 月 ** 日 ** 点 ** 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DL**********(***************) 项目名称:司法辅 |
项目概况
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项目(公证参与司法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深圳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 08 月 0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ZDL2020334906(0868-2042ZD651F)
项目名称: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项目(公证参与司法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00万元
采购需求: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加突出。为完善社会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深入推进公证参与司法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全面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第三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采购人拟进一步做好公证机构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公证机构派驻人员参与人民法院送达、保全、执行、取证、专业机构委托管理等环节,充分发挥公证制度职能作用。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本次招标按一年报价,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前六个月内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评价为优质服务合同并经深圳市财政局批准续期的,可续期,但续期最多不超过2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6个月。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
(3)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
(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6)投标人须具有公证机构资质,为符合本项目依据所规定的公证机构(提供公证机构执业证或公证机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全面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第三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中,“自2017年7月起,选择在北京、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四川、云南、陕西12省(区、市)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试点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局)要选择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公证机构服务能力强的地方,积极稳妥开展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支持公证机构在人民法院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环节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公证制度职能作用。”、“为进一步推动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决定将试点工作扩大至全国范围。”等规定,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公证机构资质。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 07 月 22 日 19 时00分至 2020年 07 月 31 日 18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cgzx.sz.gov.cn/)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600.00
2020年 08月 0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06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三、获取招标文件”所述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www.cgzx.sz.gov.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网上投标响应报名,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即可报名参加;
2.供应商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2020年 07 月 31 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填写《投标登记表》(加盖公章)并携带本项目法人授权书及“获取《投标确认登记回执函》时应提供材料”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领取《投标确认登记回执函》,并缴纳报名费(仅接受现金或对公转账),逾期不接受报名;若邮寄报名,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寄服务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地址:***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投标登记表》下载地址:***
3.获取《投标确认登记回执函》时应提供材料:
(1)投标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副本扫描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需邮寄报名应将以上资料扫描后发至邮箱:339288519@qq.com邮件中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2020年 07 月 29 日18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20年 07 月 31 日18时前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投标人应注意使用最新版的投标书编制软件,否则可能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或解密。
6.网上响应投标后但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距投标截止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拒绝”或“撤销”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点击响应投标而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其不参加投标的情况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会视为网上违规操作,对于超过三次违规操作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作出相应处罚。
7.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相关信息: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开户名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55914788210601
8.公示网址:①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②深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szzfcg.cn)③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zdzb.cn)
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