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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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3 |
招标代理: | 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湖北省 |
关键词: | 小区 |
项目概况: 十堰市公租房配建管理中心自管保障房小区视频监控设备(二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8月3日9 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十采计备[2020]XM1637号
项目名称:十堰市公租房配建管理中心自管保障房小区视频监控设备询价(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8万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视频监控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7月23日至 2020年7月27日
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8月3日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拍卖大厅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8月3日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拍卖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询价通知书内容提出异议的,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同意,在规定时间后就询价通知书内容提出质疑将不予受理;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函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十堰市公租房配建管理中心
地 址: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南路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市民服务中心五楼51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