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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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30 |
地 区: | 河南省 |
采购人为郑州航空港区坤弘置业有限公司,现对“116号地和117号地土壤污染调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名称
116号地和117号地土壤污染调查项目
2.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116号地位于郑州市航空港区郑港四街东侧、郑港七路南侧,宗地面积79293.5平方米(119亩),由郑州航空港区坤弘置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摘得,容积率为3,总建面为237880.5平方米。117号地位于郑州市航空港区郑港四街东侧、郑港九路北侧,宗地面积45583平方米(68亩),由郑州航空港区坤弘置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摘得,容积率为1.5,总建面为68374.5平方米。
(2)采购范围:对116号地和117号地进行土壤污染调查,并出具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保局验收合格的土壤污染调查报告。
(3)服务周期:自签订服务合同后60日
(4)质量要求:合格
(5)响应有效期:90日历天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响应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响应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
(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注意事项
(1)凡有意参加者,请登陆“兴港启航电子采购平台(http://qh.xinggangtz.com)”网站,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询价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详见中心网站“服务信息”栏目内。
(2)询价文件为电子版,不收取任何费用。
(3)响应单位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按时提交响应文件;如因响应单位自身原因不能按时提交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响应。
(4)响应人使用电子招投标系统时,如有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0371-60870495。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人。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时间:2020年7月30日15时00分;
地点:兴港大厦C塔1-1号203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C塔);
(3)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响应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
纸质版: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电子版:U盘壹份,应包含纸质版响应文件所有内容;
注: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本密封在一个包装袋内并密封,封条上需加盖响应人公章;
(5)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副本,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
(6)文件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在2020年7月30日15时00分前不得开启。
6.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区坤弘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