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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一中溪北洋新校区建设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22 标签: 福建省招标 校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22
截止日期:2020.07.27
地 区:福建省
关键词: 校区
 
招标公告正文

 

福安一中溪北洋新校区二期(1#、3#学生公寓及附属工程、13#教学楼)监理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一中溪北洋新校区二期(1#、3#学生公寓及附属工程、13#教学楼)监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安发改[2013]260号、安发改[2014]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安市第一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安市第一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安一中溪北洋新校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建设1#学生公寓楼、3#学生公寓楼配套电器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及室外工程,建筑面积26960.22平方米。建设13#教学楼工程,建筑面积14975.06平方米,最终费用以财政审核后的预算金额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的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总投资约11603.81万元(其中1#学生公寓楼、3#学生公寓楼约8603.81万元,13#教学楼约3000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4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下浮40%计取,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暂按11603.81万元计算。监理服务收费额暂按:人民币 147.98 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40%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31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贰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贰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2日 18:00:00至2020年7月27日 23:59:59

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总分10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9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或转账)或年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形式应符合宁建筑[2019]8号相关规定,具体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招标项目,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实施线上解密,无需投标人派人到交易中心解密或参加开标。投标人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不要求密封)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安市第一中学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13358481568,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356788,传真:***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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