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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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4 |
招标业主: | 武警某部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机动中队营区**拆除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路***号**大厦*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 项目名称:机动中队营区**拆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 |
项目概况
机动中队营区平房拆除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8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2002-0603/219397
项目名称:机动中队营区平房拆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417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417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机动中队营区平房拆除。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无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专业为建筑工程。(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2019年至少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供应商黑名单;3、提供不用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2日 至 2020年07月2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8层
方式: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现场领取。(2)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8层)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8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警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