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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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9 |
地 区: | 佛山市 |
内 容: | 项目 主要 情况 项目名称 西**堤抛石护岸工程(渡头村丁坝) 项目采购单位 ******十三围工程管理处 项目经办人 区铭亮 拟采购时间 ****年*月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预算总额 ******元 项目拟采购方式和理由、资质要求等 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对西**堤富湾段渡头村丁坝位置块石流失严重 |
项目 主要 情况 |
项目名称 |
西江干堤抛石护岸工程(渡头村丁坝) |
项目采购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十三围工程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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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办人 |
区铭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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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购时间 |
2020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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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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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额 |
16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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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采购方式和理由、资质要求等 |
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对西江干堤富湾段渡头村丁坝位置块石流失严重地方,组织实施抛石护岸加固。项目主要采用船舶运输石料及抛石施工作业方式,按坡比1:2沿丁坝边缘抛设块石保护坝脚,抛石平台宽为5米,所需石方量为878.26立方米。(详见附件工程设计图纸及预算书) 工作内容和要求:1、该项目抛石护岸施工需按设计图纸的相关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工程设计图纸及预算书);2、承包人应在报名前对工程图纸、工程量及施工现场进行核实,实际施工时的工程量与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差异以及未列部分《工程量清单》已作为投标风险,任何施工图纸上和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与实际施工时的工程量的差异以及未列部分《工程量清单》,将不再进行调整。3、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熟悉施工设计图纸,熟悉相关规程规范,做到每位施工人员心中有数,保证工程施工质量;4、本项目以经过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的结算价为工程最终结算价。 采购方式:明标抽签 合同期:以本工程施工合同签发的开工日期为准30天内完工。 报价上限:157700元(注:预算总额下浮5%)。 报名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4、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祥福路1号十三围工程管理处。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A4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不予报名,且当作自动放弃。 发包方式:2020年7 月29日上午 9时30分在高明区十三围工程管理处(高明区荷城街道祥福路1号)会议室以明标抽签方式来确定。 |
公示单位:佛山市高明区十三围工程管理处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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