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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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3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条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联系人姓名、电话发送至***********邮箱,并打电话***********进行确认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 |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1-7条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联系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2020116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 1 | 1 | 个 | 口罩、防护服、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医疗垃圾桶、酒精、消毒物品等防疫物资,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关于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采购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书);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 (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同时对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存档; (7) 投标单位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2日至2020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将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1-7条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联系人***
方式:将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1-7条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联系人***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十四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08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十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因本项目实际情况,无法确定采购数量和金额,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