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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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3 |
招标代理: | 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受**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以下简称省地矿局)的委托,************对其“**省星隆商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专项补偿费审计服务项目”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编号:AHDK******* (二)、项目名称:**省星隆 |
受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以下简称省地矿局)的委托,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其“安徽省星隆商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专项补偿费审计服务项目”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编号:AHDK2020005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星隆商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专项补偿费审计服务项目
(三)、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296号
(四)、采购人: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五)、采购内容:对星隆公司下辖三个直管项目三地商管公司延期开办补偿费、装修补偿费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审计确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审计其延期开办补偿费、装修补偿费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和合法性,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六)、资金来源:自筹
(七)、项目控制(预算)金额:3万元
(八)、服务期限:自审计组正式进场之日起,壹个月内提交贰份审计报告。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合格磋商供应商一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
2.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响应单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一)响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底;
(二)响应单位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响应单位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提供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四、参加磋商报名及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07月28日,每日9:00~11:00,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磋商。
报名及购买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方兴大道交口西南角高速时代广场C2楼32层招标代理部。
五、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08月3日09:00~09: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3日0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方兴大道交口西南角高速时代广场C2楼32层第三开标室。
(二)磋商时间:2020年08月03日09:30(北京时间)开始。
(三)磋商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方兴大道交口西南角高速时代广场C2楼32层第三开标室。
六、投标(响应)保证金:
(一)投标(响应)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仟伍佰圆整(¥1500.00)。
(二)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54840188000028009。
开户名称: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云谷路支行。
(三)缴纳办法:响应单位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从响应单位账户中以银行电汇、转账、网银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金额缴纳至磋商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中,采用其他方式缴纳无效。
(四)投标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看投标单位保证金缴纳情况。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响应单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五)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起退款,将保证金本金退还至响应单位账户。
(六)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起退款申请,将保证金本金退还至投标人账户。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响应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响应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响应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响应单位与采购人、其他响应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响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方兴大道交口西南角高速时代广场C2楼32层
联系人:魏强 联系电话***
八、采购单位: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安徽地矿投资集团公司
地址:***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九、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在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网站和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同时发布。
十一、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