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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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7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凤泉河景观亮化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中心一楼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号 项目名称:***凤泉河景观亮化维修工程 |
项目概况
温宿县凤泉河景观亮化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温宿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7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2020]2243号
项目名称:温宿县凤泉河景观亮化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454878.66
最高限价(元):454878.66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温宿县凤泉河景观亮化维修工程 | 不限 | 454878.66 | 批 | 路灯维修材料,带维修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重大违法记录;(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2日至2020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温宿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方式:新疆政府采购网报名后,在温宿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携带资料领取询价文件,自带优盘。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7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温宿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07月27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温宿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购买文件时须持有: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有效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截图。4、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近六个月的社保和完税证明原件。(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宿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