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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盐城市湿地公园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22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公园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22
截止日期:2020.08.24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 ***湿地公园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湿地公园已由 盐行审投资备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湿地公园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
关键词: 公园
 
招标公告正文

 

盐城市湿地公园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湿地公园已由 盐行审投资备以[2020]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城市湿地公园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西至城际铁路,东至通榆河,南至青年路高架,北至建军路。

2.1.2建设规模:规划范围总面积为 44.13公顷,项目总投资19363.72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工程造价约 18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8225万元,设计费用约275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时间)。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9月1日,设计完成日期:2020年10月25日前完成全部施工图纸,并提供全套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施工图蓝图。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9月1日,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1日。

2.1.5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项目功能需求。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标准。质量目标:确保达到省优工程,争创国优工程。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成 1 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西至城际铁路,东至通榆河,南至青年路高架,北至建军路,工程EPC 总承包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 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设计配合服务等;

2.2.2 施工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绿化、游客服务中心、湿地休闲驿站、公厕、广场、园路、景桥、栈道、观鸟塔、土方造型、通道工程等相关工程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2.3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项和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二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工程施工资质:市政工程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工程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

3.2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注册建造师则必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7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 7000 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类似项目业绩类型不包括道路绿化、防护林、防风林、隔离林绿化等项目)总承包业绩,且担任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

②设计业绩:自 2017年7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 7000 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类似项目类型不包括道路绿化、防护林、防风林、隔离林绿化等项目)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该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设计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

③施工业绩:自 2017 年7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 7000 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类似项目类型不包括道路绿化、防护林、防风林、隔离林绿化等项目)的施工业绩,且担任该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

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金额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或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明确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设计)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明确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且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3.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

3.3.3本工程除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量不允许超过3家。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中须盖章部位共同盖章;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⑤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职工;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6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7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8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

3.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10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7月30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8月24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金融城5#楼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

电    话:69007088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39号汇都商务楼1幢2401室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

电    话:15351575369,0515-88887568                                                              

 

 

2020年7月22日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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