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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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1 |
招标代理: |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年度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LW-***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度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 (苏交公路网〔****〕***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 |
关键词: | 公路 路 |
盐城市2020年度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20LW-001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城市2020年度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苏交公路网〔2020〕139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关于盐城市公路管理处2020年公路网运行监测设施建设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的批复》(苏交公路网〔2020〕139号 批准,项目业主 为 江苏省盐城市公路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苏省盐城市公路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下达2020年全省公路工作目标的通知(苏交公路网【2019】105号)的要求,结合江苏省盐城市区域干线公路网监测设施建设现状,进一步完善盐城市境内国省干线公路网监测设施,本项目计划在盐城市内 G343、G344、S125、S226、S231、S232、S233、S326、S327、S328、S329、S331、S348、S349、S351、S610共16条国省干线公路上,共建监控视频50处、交调站12处、改建交调站6处。 路网运行监测系统主要包括:道路视频监控、交调、信息化系统(含视频平台及网络设备的软硬件)、供电与防雷接地、通信基础设施等建设。招标范围还包括对标段内系统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接电方式、工程实施、现场管理、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工作等相关技术服务。采购、运输、安装布线、设备外场接电、检测、调试及缺陷修复。
2.2招标内容和招标规模
(1)本项目招标内容为:盐城市2020年度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现场情况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2)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
(3)质量要求: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缺陷责任期:24个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验收合格后的起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
3.1.1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银行基本帐户。
(3)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 60 分;)
3.1.2业绩要求:本企业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生成的投标报表5中/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点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业绩。
3.1.3信誉要求: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等级最近一次评为A级(含暂定A)及以上;
3.2投标人拟投入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资格: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交通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开工时间为准),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点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且无在建项目。
注: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信息(除招标人特别说明外)均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投标报表内容为准,投标人应提前完成备案,并及时将系统中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和补充,确保其完整性(包括职称专业、项目简介等信息,其中《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和《企业已建工程表》中必须能够体现公路等级等指标性内容),否则招标人将不予认可;中标人应在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报告等原件)进行核对如无法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与备案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资料,视为不具备履约能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5个工作日,投标人应予以考虑,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若出现中标候选人撤销投标文件或中标人放弃中标情形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扣除企业信用分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时,招标人有权要求追加赔偿。
3.3 招标人不接受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 上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jszbtb.com)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jsggzy.jszwfw.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盐城市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中路8号 地 址:江苏盐城市青年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
联 系 人:单先生 联 系 人:杨晨
电 话:0515-88886305 电 话:13770081960
8.其他
8.1本次招标项目不安排专门的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2 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22 日-2020年8 月10日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8 月 11 日上午 9:00 时整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室开标。
8.3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4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8.5本项目付款方式如下:
工程款指按签订的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暂估专业工程及其规费、税金费用后的工程价款。工程施工中按形象进度付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工程由发包人初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
(2)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验收合格后,付至审定价的97%;
(3)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验收合格后,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结清余款。
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细则详见《盐城市交通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盐市交建【2018】4号文。
(工程款结清前,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及时修复损坏设备,确保监控设备完好,系统运行正常,达到设计要求,若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整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未进行整改,则发包人有权自己进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必要的纠正,一切风险与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项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上述付款均不计利息)。
2020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