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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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1 |
招标业主: | 惠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实验室设施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下铺路**号司法大楼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实验室 |
项目概况
惠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实验室设施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惠州市下铺路22号司法大楼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1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300-202006-324003-0014
项目名称:惠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实验室设施采购
预算金额:1,1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惠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实验室设施采购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有检定(校准)规程的需通过计量检定(校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的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4.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6、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7、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8、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9、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提供近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3.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单位负责人***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
(2). ;
(3).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7 月 22 日至 2020 年 7 月 2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州市下铺路22号司法大楼二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8 月 1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州市下铺路22号司法大楼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市建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发布人:惠州市建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