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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绍兴市大数据保障中心绍兴市电子政务专有云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2020-07-0070)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21 标签: 浙江省招标 绍兴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21
截止日期:2020.07.21
招标业主: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区:绍兴市
内 容: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受***大数据保障中心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磋商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及方式:政府集中采购—竞争性磋商 三、磋商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磋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绍兴市大数据保障中心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磋商编号:2020-07-0070

二、采购组织类型及方式:政府集中采购—竞争性磋商

三、磋商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磋商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2020-07-0070-1

绍兴市电子政务专有云项目

¥149000000.00

¥0.00

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标段内说明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总则。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磋商响应单位职工。需在磋商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八、磋商文件提供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0年7月21日 至 2020年7月28日。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磋商文件售价:免费。

4.联系电话***

5.其他事项:

(1)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4)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

九、磋商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参加本次磋商的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参与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

《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磋商响应文件制作、递交:

3.1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3.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zfcg.czt.zj.gov.cn/和http://ggb.sx.gov.cn

十四、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绍兴市惠利街20号431室];联系人:金刚;联系电话:0575-88307026。投诉受理地点:绍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绍兴市凤林西路151号1402室);联系人:应春兴;联系电话***

十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十七、其他:

参与绍兴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7月21日


附件信息:

  • 2020-07-0070.docx

    4.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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