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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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7 |
地 区: | 平湖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度“四好农村路”—曹桥街道望桥路(横河路-野丁公路段)工程设计(下称“本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兴桥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关键词: | 公路 设计 街 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2020年度“四好农村路”—曹桥街道望桥路(横河路-野丁公路段)工程设计(下称“本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兴桥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望桥路位于平湖市曹桥街道横河社区南侧,道路全长约860米,7米宽沥青路面,其中桥梁2座,桥梁跨度分别为65米、27米,桥梁净宽为7米。
工程建安费约900万元。
技术标准:本项目技术指标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规定的三级公路标准。
2.2本次设计内容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梁及交通安全设施等。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设计标段。
2.3招标范围:包括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桥梁等)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全部工作。
2.5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本;
(2)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
(3)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后1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及各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送审稿;
(4)根据咨询单位、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10日历天内对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各标段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最终稿;(份数:按需提供)
(5)根据业主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份数:按需提供)
(6)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7)后续服务:从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的电子版一份。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公路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设计甲、乙级资质的投标人应为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对未列入上述名录或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0年7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7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北楼310室(平湖市曹桥街道曹桥北路188号)。投标文件送达后,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室停留,须到投标室西侧停车场等候通知,期间不得离开、聚集;请各投标单位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37.2℃。否则拒绝参与投标;由于需要测量体温及记录等工作,请各投标单位尽早到达。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网站发布。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肆仟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曹桥街道招投标中心,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
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单位名称: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曹桥支行
开户帐号:201000000133030
7.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 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 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 标 人:平湖市兴桥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址:平湖市曹桥街道 |
地 址:平湖市当湖东路112-150号五楼 |
邮 编:314214 |
邮 编:314200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 电 话:0573-85073363 |
传 真: / |
传 真:0573-85073363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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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