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花都区公路养护所2020年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12日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公路养护所2020年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
1. (1). 含税货物名称: 1沥青混凝土,规格型号为:改性AC-13辉绿岩; 2沥青混凝土,规格型号为:普通AC-20花岗岩; (2). 单价:每m3以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及有关计价办法的通知 》最新一季的材料信息价为基准,按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单价下浮率计算,取下浮后的单价为结算单价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时间:
2020年07月22日至
2020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会议室
发布人: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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