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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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7 |
地 区: | 无锡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鸿庆路(至宾路-泰伯大道)道路工程鸿庆路(至宾路-泰伯大道)景观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鸿庆路(至宾路-泰伯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鸿庆路(至宾路-泰伯大道)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招标公告 | |||
鸿庆路(至宾路-泰伯大道)道路工程鸿庆路(至宾路-泰伯大道)景观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鸿庆路(至宾路-泰伯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鸿庆路(至宾路-泰伯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19]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鸿庆路(至宾路-泰伯大道)景观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鸿庆路(至宾路-泰伯大道) | |||
2.1.2 建设规模:景观绿化面积约25100平方米,其中景观部分:绿化约19000平方米,石材铺装约1500平方米,海绵施工部分:透水砖约1150平方米,生物滞留设施、下凹绿地、植草沟面积约2100平方米,植物约1350平方米。 | |||
2.1.3 合同估算价:610.0万元 | |||
2.1.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 |||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8月20日,竣工日期:2020年09月18日 | |||
2.1.5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 |||
(1)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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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园林绿化相关字样。 (2)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48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信息为准。类似工程有效期为3年,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竣工日期至本工程公告开始前一日计算。 自2018/07/2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2019/07/2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自2020/04/2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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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7月21日 9:00 时至2020年07月27日 16:00 时 |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 |||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截止时间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07日14时0分 |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7.评标方法 | |||
本次招标采用 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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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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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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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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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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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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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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