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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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4 |
招标代理: |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铜陵市 |
内 容: | (小额)**经济开发区*G光电产业园项目*#地块土方平整工程 现拟对**经济开发区*G光电产业园项目*#地块土方平整工程进行定点抽签(随机抽取),欢迎合格的企业单位参与。 一、项目情况 *、项目地点:*****经济开发区 *、项目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所载明的内容 *、工期:** 日历天 *、项目 |
(小额)郊区经济开发区5G光电产业园项目5#地块土方平整工程 现拟对郊区经济开发区5G光电产业园项目5#地块土方平整工程进行定点抽签(随机抽取),欢迎合格的企业单位参与。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地点:铜陵市郊区经济开发区 2、项目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所载明的内容 3、工期: 90 日历天 4、项目控制价:人民币3058504.55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成交价:以控制价 3058504.55元为基础下浮 10 %,即2752654.10元人民币为工程成交价。 二、项目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铜陵市郊区小额建设工程备选企业库”中建筑类别企业。(详见铜陵市郊区小额建设工程备选企业库入库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③使用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单位,需提供证件网站查询截图,或确保证书二维码扫描无疑。 三、报名 凡有意参加企业,请于2020年7月24日15时00分前与代理机构联系,具体报名方式如下: 1、各投标人将项目投标所需材料(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书(B证))拍照并转换成PDF格式且设置为加密文件夹形成压缩包发送至QQ群(1127026728),密码可电话或私聊代理机构告知,联系方式:15605628223,联系人*** 2、需注意的事项: (1)投标人发送的文件以PDF格式且须加密,授权委托书须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2)投标人传送文件后,需与代理机构电话联系或QQ私聊,告之文件密码并确认传送成功,文件打印有效。 3、定点抽签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16时00分。 4、定点抽签地点为:铜陵市郊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4号楼)。 四、定点抽签方式 为响应定点小额抽签项目“不见面交易”,最大限度控制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抽签当日由业主代表根据公告时间按照现场抽签方式进行抽签,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拍摄抽签现场视频,当场宣布中标企业,区公共服务中心安排工作人员现场见证,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全程监督。现场人员在抽签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1、本工程由招标代理单位主持,建设单位以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场监督。 2、主持人公布抽签号码后,项目建设单位代表将以随机抽取的方式在报名企业单位中抽取一名成交单位。 3、工作人员当场宣布中标企业,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抽签表上签字确认并公示三天,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公示时,若有质疑或投诉,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除外)。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的,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取消铜陵市郊区小额零星工程企业备选库入库企业资格。 五、履约保证金: 项目抽取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需3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10%。 六、招标代理费支付 招标代理费(包含造价咨询费、第三方审核费)共计15681元人民币,由中标单位支付。 七、工程款支付 1)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完工后无违约行为28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2)工程款支付情况:按每月工程量形象进度的60%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移交后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决算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7%,其余3%等到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3)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风险范围内的综合单价包干,风险范围外的按规定进行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A.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及现场变更。 B.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工程量增减。 C.以上调整因素价款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清单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清单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最高投标限价清单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最高投标限价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乙方依据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编制报价(对于清单及施工同期信息价中无可参考的材料价格需经招标人核价)。下浮比例按招标时成交价与最高投标限价同比例下浮。 D.对于清单中暂定价部分如能组价则按C执行,不能组价项目按实际核价。 E.工程实施后,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累计误差引起工程合同价调整在正负3%以内的(含本数),发包人对此部分将不予调整,如超过正负3%的,承包人在中标后(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疑材料(附详细计算书),经发包人确认属实后,超过合同价3%以外部分造价办理结算时给予调整;如逾期提出质疑一概不予认可,结算不再调整。 F.承包人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工程量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经确认调整工程量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但不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待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G暂列金额为招标人完成本工程对不明确项目的估算金额,其是否动用及是否向承包人支付以及支付的数额由招标人决定。此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争费。工程结算时按实际使用情况结算。 H.未尽事宜,按清单计价规范执行。 I.工程竣工决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4)工程隐蔽增加的工程量或变更调增的价款,不作为中间支付进度款的依据,调整的价款进入总结算。 5)暂列金额为招标人完成本工程对不明确项目的估算金额,其是否动用及是否向承包人支付以及支付的数额由招标人决定。此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争费,一旦中标,招标人将在中标人的中标价中按定点抽签公告规定的数额全额扣回。 6)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后及时上报工程决算,并对上报的决算金额负责。竣工决算过程中,承包方不允许高估冒算,竣工决算过程中,承包方不允许高估冒算,如竣工决算经郊区审计局审计核减额超过报审额5%以上的,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承担核减额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发包方将向主管部门通报,记企业“不良”信用记录一次,且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7)履约保证金为工程造价的10%(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占4%,工期履约保证金占4%,建造师履约保证金占2%)。 8)本工程税金按照9%计取。 9)其他补充条款:出现控制价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在结算时,依据控制价编制原则综合单价按招标时成交价与控制价比例同比例下浮。 10)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范围内基础设施的保护措施,严禁野蛮施工,如有损坏应无条件修复。 八、其他要求 1、因本项目是原场地土方挖运填,时间紧任务重,投标人抽签前必须确定土源,中标后不得以等待土源延误工期。若中标单位未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施工,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没收合部履约保证金,同时按已完工程量的70%与中标单位结算,并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2、土源及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解决,综合考虑相关费用。 3、土方不得外运,如有发现将处以罚款和没收履约保证金,具体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4、投标人必须在项目抽签前自行踏勘现场,对现场可能需要实施的施工便道,场内、外排水,雨季施工额外措施费等外部不利施工的其他因素,在投标报价内综合考虑,中标后一律不予额外增加费用。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铜陵郊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招标代理: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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