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区·三江大厦(监理) 已由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19]A0301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三江口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为 福州三江口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 福州三江口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樟岚村,南江滨东大道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11653平方米(计17.48亩),容积率2.5,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913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337.26平方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35%,建筑限高36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新区·三江大厦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255935363 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下浮50% 作为参考依据,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2407212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45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按《福建省装配式评价办法(试行)》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同时创建“福州市建筑工程《闽江杯》奖(省优良工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企业必须为通过福建省装配式建筑监理培训的企业(闽监管协[2016]31 号、闽监管协[2017]19 号、闽监管协[2017]39 号、闽监管协[2019]22号、闽监管协[2019]24号),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土建工程)必须为通过福建省装配式建筑监理培训的人员(闽监管协【2016】31号)、(闽监管协【2017】19号)、(闽监管协【2017】39号)(闽监管协[2019]22号)、(闽监管协[2019]24号)(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有组织新的培训班且正式发文公布合格名单的,培训合格的企业及人员也符合要求)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7-22 09:00:00 至 2020-07-28 17:30:00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3.0.0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0-08-17 09:45: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8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形式(含银行电子保函)。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三江口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0591-38721920 , 传 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0591-83276222/18850391503 , 传 真:***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