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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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7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农资仓储配送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农资仓储配送中心项目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姚王镇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配套药肥配供仓储用房,建筑面积约**** |
农资仓储配送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兴市惠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农资仓储配送中心项目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市姚王镇
(2)工程规模:主要建设配套药肥配供仓储用房,建筑面积约2017m2。
(3)最高限价:工程预算编制价为2858870.2元,最高限价为预算编制价下浮20%,即2287096.16元,凡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
(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4)质量标准: 合格
3、招标范围及内容: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农资仓储配送中心项目。
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审计后,按4:3:3的比例付款,即分别于2020年12月、2021年12月、2022年12月付款审计结算价的40%、30%、30%。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
(4)①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②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办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项目负责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应当已列入市行政审批局发包的《2020年度泰兴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限额以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中。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请申请人于2020年7月22日上午8:30起至2020年7月27日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至泰兴市高新区环溪路88号人才科技广场18栋701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后审文件具体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8、本工程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报价法”确定中标单位,具体评审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惠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0、本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7月27日。
2020 年7月 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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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