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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编制工业旅游业务标准项目的比选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21 标签: 福建省招标 福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21
截止日期:2020.07.23
地 区:福州市
内 容:根据业务需要和工作安排,**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承担工业旅游业务标准编制工作。 一、项目概况和要求 *.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全力打造“全福游、有全福”品牌的工作部署,通过行业标准引领工业旅游发展,推动观光工厂工业旅游提质升级,完善工业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打造精品工业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业务需要和工作安排,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承担工业旅游业务标准编制工作。

一、项目概况和要求

1.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全力打造“全福游、有全福”品牌的工作部署,通过行业标准引领工业旅游发展,推动观光工厂工业旅游提质升级,完善工业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打造精品工业旅游项目,我厅委托项目供应商编制《金牌观光工厂工业旅游建设与服务规范(试行)》(暂定名)。

2.项目要求:研究工业旅游有关政策导向、行业标准和工业、旅游业融合发展行业最新动态,深入开展工业旅游标准编制工作调研,结合2015年《福建省观光工厂建设与服务规范》,参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于2020年9月15日前完成“金牌观光工厂”建设与服务规范(试行)编制工作,之后积极对接省市场监管局争取作为地方标准发布。

二、预算经费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8万元(¥80000.00元)以内。

项目所发生的人工、交通、验收、税收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三、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70%款项。

(二)项目执行完毕,供应商提供结案报告并经评审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0%款项。

四、采购形式

采用比选方式,确定标准编制供应商。请有意参与的投标人按要求向我厅提交相关材料。由我厅比选小组,对投标人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

五、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综合评分综述

本次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80分、商务部分10分,价格部分部分10分。比选小组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技术分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技术分仍相同,则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评分过程中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

(二)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技术部分满分80分

评审项目

评审分值

评审方法描述

1.总体工作方案

30

要求:工作方案内容全面、条理清晰;调研和编制工作安排以及人员配备科学、合理性,具有可行性。

根据投标人提交的工作方案进行打分,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在0-30分之间进行评分。

2.调研方案

30

要求:制定调研方案,调研内容要围绕起草标准的需要,设计相关调研问卷,问卷要点要体现针对性、可行性、有效性。

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调研方案进行打分,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在0-30分之间进行评分。

3.标准框架提纲

20

要求:框架提纲内容全面、体例完整、条理清晰;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

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标准框架提纲进行打分,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在0-20分之间进行评分。

2.商务部分满分10分

评审项目

评审分值

评审方法描述

履约纪录和工作经验

5

根据投标人履约纪录和旅游标准制定工作经验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在0~5分之间进行评分。

供应商服务团队配置

5

根据各投标编制团队服务团队人员配置及组织架构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5分之间进行评分。

3.价格部分满分10分

4.评审分数计算方法

(1)编制团队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价格分

(2)技术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技术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3)商务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商务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4)价格分部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简称为其他比选报价)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其他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编制工业旅游业务标准的组织和执行能力。

2.具备起草标准和开展调研的工作条件和相关后勤保障的能力。

3.工作团队须由高等院校旅游专业研究人员组成。

(二)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应当具备

(1)无犯罪、违反证明。参加本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函由供应商自拟)。

(2)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供应商须提供在比选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提供1份报价表,并单独成册。

(四)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五)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诉事件。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八、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资格相关材料;(2)报价表(单独成册)。请供应商认真、详细地制定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

九、响应截止时间

执行方务必于2020年7月23日16: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寄送至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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