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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毕丽别墅及周边修复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21 标签: 福建省招标 福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21
地 区:福州市
内 容:抽取告知书 *、项目条件 本项目 李毕丽别墅及周边修复工程(施工) 已由 ***人民政府办公厅 以 编号:GZ****CJ*****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拨款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
 
招标公告正文
抽取告知书
1、项目条件
本项目 李毕丽别墅及周边修复工程(施工) 已由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以 编号:GZ2019CJ01322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为 市财政拨款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350万元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 发包范围: 总投资约350万元
(2) 发包内容: 对李毕丽别墅进行建筑修复,还原原有的建筑特质,并对周边公共空间进行景观提升,塑造洋人别墅的花园特质及三棵树的文化历史亮点民墅。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 工程预算造价: 2821151元; 组成: 3066469元,下浮率K=8%(最终以甲方委托有资质的审核机构审核价为准);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 2821151元; 组成: 发包价=可竞争项目造价×(1-下浮率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发包价的基数是以财政评审中心/甲方委托有资质的审核机构审核金额为准)。 不可竞争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甲供材料、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有关规定计取,费率不可竞争、材料差价、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 计价依据:计价计量规范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预算定额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311-2017)、、闽建价[2018]42号文《关于发布2017版定额勘误的通知》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截止2019年7月5日)。费用定额执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及现行补充调整文件(截止2019年7月5日)。材料价格按照:《福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19年5月。人工费调整指数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榕建价[2018]5号文调整。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按照:福建省2019年1季度机械台班。防尘喷雾措施费用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榕建价[2017]4号文调整。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 10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 晋安区小规模工程承发包企业候选名册_施工(房建) 中的企业。
4、抽取确认承包单位方法
4.1 抽取时间: 2020年 07月 24日 16点 00分 到 17点 00分
4.2 抽取地点: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六开标室
4.3 抽取方法: 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5.1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 固定单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 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 1 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 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于每月10日前向监理人书面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经发包人确认后,每月进度款应按当月核定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拨付,但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款的80%,经发包人确认且财政资金到位15天内支付,若承包人逾期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当期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后、福州市财政局批复后,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批准到位后款项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责任缺陷期满且财务竣工决算批复并财政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质量保证(保修)金返还后,施工企业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义务。若因财政审批拨付款项延迟,进度款支付相应延迟,并且发包人免责。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进度款支付需提供等额的福州市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 为签约合同价的10%;
7.2 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施工企业账户所在银行出具。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作为保证形式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采用工程担保保函作为保证形式的,出具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保函、保证保险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履约担保材料应真实有效,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7.3 履约担保期限: 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fzztb.com)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059183921184                      传真:***
联系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 福州市中共鼓岭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
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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