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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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9 |
招标代理: |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至**铁路(**段)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第九批) 空调、电梯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 *.招标条件 本项目****至**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至**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局 |
关键词: | 电梯 空调 铁路 路 |
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广东段)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第九批)
空调、电梯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020-31
1.招标条件本项目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12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50%,其中中国铁路总公司51.01%,广东省人民政府48.99%;其余为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广东段)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第九批)空调、电梯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赣深铁路为京九客专的最南段,纵贯江西、广东两省,途经江西省赣州市,广东省河源、惠州、东莞、深圳等地市,其南端衔接沿海铁路、广深港客专、中部与广梅汕铁路、广汕铁路相衔接,北端沟通昌赣客专、赣龙铁路、渝长厦铁路、赣韶铁路等,并向北可延伸至北京,形成继京广深(港)、京沪、沿海等纵向客专后,又一条跨越我国南北众多省市、横亘华北、华中、华南地区的南北向大能力快运客运通道。赣粤省界至深圳段新建正线长度全长303.749公里。
2.2招标内容:详见公告附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3日9时00分至2020年7月27日16时00分,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进行线上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以及《投标登记申请表》(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自行下载,按标段/包件分开填写)的彩色盖章扫描件发送到crmscgz03@163.com购买招标文件,线上申请及电子邮件经招标代理确认后以电子邮件***
4.2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投标人拟申请多个包件的,必须分别购买多个包件的招标文件。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00500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9时00分至2020年8月19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9日10时00分。
5.2开标时间:2020年8月19日 10 时 00 分。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经理:李剑华(招标师证书编号:09394443909441213)
邮编:100036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号:7005007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0年7月21日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
招标项目编号 |
招标项目名称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GSWZ22 |
WZ-2020-31 |
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广东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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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发冷却一体式冷水机组 |
制冷量750kW,水流量129.2m3/h,输入功率141.1kW,COP=5.2,用电380V,运行重量12.7吨,冷媒R134a,自带控制柜。尺寸:8600x2800x2700mm(高),内部自带冷冻水泵、定压补水装置、水处理装置、压差旁通阀等组件,冷冻水泵机外扬程26m |
台 |
4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招标设备经营范围的空调生产制造商; 2.许可和认证:投标人须具有投标设备(离心式冷水机组、蒸发冷却一体式冷水机组、机房专用空调)有效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CRAA认证证书,离心式冷水机组须具有有效的AHRI认证证书,机房专用空调小于24.3Kw的须提供CCC认证证书。投标人须具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设计及制造许可证。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二级及以上资质;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8-2019年)经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设备须具有由CMA和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离心式冷水机组、一体式蒸发冷却式冷水机组、机房专用空调)同类产品近三年内的铁路或地铁或机场等大型公共交通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对应的销售合同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国铁集团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评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其它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投标设备须为同一品牌,不接受OEM产品。 |
500元/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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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发冷却一体式冷水机组 |
制冷量1550kW,水流量283m3/h,输入功率327kW,COP>=5.2,用电380V,运行重量25吨,冷媒R134a,自带控制柜。尺寸:16000X2800X2700mm(高),内部自带冷冻水泵、定压补水装置、水处理装置、压差旁通阀等组件,冷冻水泵机外扬程35m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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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发冷却一体式冷水机组 |
制冷量945.9kW,水流量162.7m3/h,输入功率181.6kW,COP=5.2,用电380V,运行重量17吨,冷媒R134a,自带控制柜。尺寸:11930x2830x2660mm(高),内部自带冷冻水泵、定压补水装置、水处理装置、压差旁通阀等组件,冷冻水泵机外扬程24m |
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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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 |
制冷量3516kW,输入功率528kW,配电功率550kW,蒸发器水流量:605m3/h,冷凝器水流量:695m3/h,COP=6.66,用电380V,运行重量12.7吨,冷媒R134a,自带控制柜。尺寸:4580x2210x2430mm(高)。冷冻水流量变化范围60%~100%,变化率30%/min |
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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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发冷却一体式冷水机组 |
制冷量640.7KW,水流量110.0m3/h,输入功率124.7KW,COP=5.1,用电380V,冷媒R134a,自带控制柜。内部自带冷冻水泵、定压补水装置、水处理装置、压差旁通阀等组件、冷冻水泵机外扬程24m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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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发冷却一体式冷水机组 |
制冷量848.8kW,水流量151.2m3/h,输入功率173.5kW,COP=4.89,用电380V,运行重量16.650吨,冷媒R134a,自带控制柜。尺寸:11930x2830x2660mm(高),内部自带冷冻水泵、定压补水装置、水处理装置、压差旁通阀等组件,冷冻水泵机外扬程24m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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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 |
制冷量1934kW,输入功率309kW,蒸发器水流量:332m3/h,冷凝器水流量:400m3/h,COP=6.25,用电380V,运行重量8.1吨,冷媒R134a,自带控制柜。尺寸:4920x1880x2300mm(高)。冷冻水流量变化范围60%~100%,变化率30%/min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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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蒸发冷凝式冷水机组 |
制冷量1155.3kW,水流量198.7m3/h,输入功率219.1kW,COP=5.20,用电380V,冷媒采用环保冷媒(R407C除外),自带控制柜。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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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体式机房专用空调 |
SCLS-7500-112,总冷量11.8kW,显冷量11.3kW,380V/4.3kW,双制冷回路 |
台 |
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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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体式机房专用空调 |
SCLS-7500-132,总冷量13.5kW,显冷量13.0kW,380V/4.9kW,双制冷回路 |
台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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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体式机房专用空调 |
SCLS-7500-42,总冷量4.4kW,显冷量4.1kW,380V/1.6kW,双制冷回路 |
台 |
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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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体式机房专用空调 |
SCLS-7500-62,总冷量6.5kW,显冷量6.2kW,380V/2.4kW,双制冷回路 |
台 |
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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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体式机房专用空调 |
SCLS-7500-82,总冷量8.4kW,显冷量8.0kW,380V/3.0kW,双制冷回路 |
台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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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体式机房专用空调 |
SCLS-7500-132,总冷量13.5kW,显冷量13.0kW,380V/4.9kW,双制冷回路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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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体式机房专用空调 |
SCLS-7500-42,总冷量4.4kW,显冷量4.1kW,380V/1.6kW,双制冷回路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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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体式机房专用空调 |
SCLS-7500-62,总冷量6.5kW,显冷量6.2kW,380V/2.4kW,双制冷回路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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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体式机房专用空调 |
SCLS-7500-82,总冷量8.4kW,显冷量8.0kW,380V/3.0kW,双制冷回路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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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风冷型,总冷量13.5kW,显冷量13.0kW,380V/4.9kW |
台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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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风冷型,总冷量11.8kW,显冷量11.3kW,380V/4.3kW |
台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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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风冷型,总冷量8.4kW,显冷量8.0kW,380V/3.0kW |
台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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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风冷型,总冷量15.6kW,显冷量13.5kW,380V/4.5kW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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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风冷型,总冷量12.6kW,显冷量11.0kW,380V/4.2kW |
台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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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SCLS-7500-42,总冷量4.4kW,显冷量4.1kW,220V/1.6kW,双制冷回路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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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SCLS-7500-62,总冷量6.5kW,显冷量6.2kW,220V/2.4kW,双制冷回路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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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SCLS-7500-132,总冷量13.5kW,显冷量13.0kW,380V/4.9kW,双制冷回路 |
台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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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总冷量8.4kW,显冷量8.0kW,380V/3.0kW,双制冷回路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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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风冷型,总冷量4.4kW,显冷量4.1kW,220V/1.6kW |
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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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风冷型,总冷量6.5kW,显冷量6.2kW,220V/2.4kW |
台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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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风冷型,总冷量4.4kW,显冷量4.1kW,220V/1.6kW |
台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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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风冷型,总冷量6.5kW,显冷量6.2kW,220V/2.4kW |
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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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风冷型,总冷量8.4kW,显冷量8.0kW,380V/3.0kW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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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风冷型,总冷量11.8kW,显冷量11.3kW,380V/4.3kW |
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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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风冷型,总冷量13.5kW,显冷量13.0kW,380V/4.9kW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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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风冷型,总冷量4.4kW,显冷量4.1kW,220V/1.6kW |
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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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风冷型,总冷量6.5kW,显冷量6.2kW,220V/2.4kW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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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风冷型,总冷量6.5kW,电显冷量6.2kW,220V/2.4kW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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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风冷型,总冷量11.8kW,电显冷量11.3kW,380V/4.3kW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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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风冷型,总冷量13.5kW,电显冷量13.0kW,380V/4.9kW |
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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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总冷量13.5kW,显冷量13.0kW,380V/4.9kW |
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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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总冷量4.4kW,显冷量4.1kW,220V/1.6kW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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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风冷型,总冷量6.5kW,显冷量6.2kW,220V/2.4kW |
台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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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总冷量4.4kW,显冷量4.1kW,220V/1.6kW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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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总冷量6.5kW,显冷量6.2kW,220V/2.4kW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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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 |
总冷量11.8kW,显冷量11.3kW,380V/4.3kW |
台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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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WZ23 |
WZ-2020-31 |
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广东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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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 |
H=7.75m,27.3度,室外型 |
台 |
2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招标设备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生产商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提供相关证书);生产商须具有投标设备自动扶梯有效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自动扶梯生产制造B级许可证,自动扶梯型式试验报告提升高度至少达到25米及以上。生产商须具有投标设备垂直电梯有效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乘客电梯制造A级许可证、电梯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有10年及以上同类产品的制造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经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生产商在(2017-2019年)连续三年每年的营业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同类设备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自动扶梯整梯及垂直电梯整梯的产品质量型式试验报告,且须提供近五年内至少三份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投标同类设备安全运行证明(需加盖最终用户单位公章并有最终用户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6.供货业绩:生产商须具有投标设备近3年已完成的大中型铁路站房、地铁和机场等公共交通项目其中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的电梯供应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对应的销售合同及安全检验合格证书彩色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国铁集团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评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生产商近3年没有发生同类产品造成人员伤亡的质量责任事故。投标人有良好的履约记录,信用良好,服务质量得到服务单位认可,未发生因设备质量、服务质量等造成的旅客投诉、单位投诉、媒体负面报道等不良影响,或发生设备故障、安全事故等; 8.其它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投标设备须为同一品牌,不接受OEM产品。中标生产商须在招标电梯所在地区委托3家(含)以上有资质的维保机构(不允许挂靠)供电梯使用人选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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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 |
H=7.95m,27.3度,室外型 |
台 |
2 |
|
|||||
自动扶梯 |
H=17.7m,27.3度,室外型 |
台 |
8 |
|
|||||
自动扶梯 |
H=17.75m,27.3度,室外型 |
台 |
8 |
|
|||||
自动扶梯 |
H=7.765m,27.3度,室外型 |
台 |
2 |
|
|||||
自动扶梯 |
H=7.9m,27.3度,室外型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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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 |
H=5.55m ,27.3°,室外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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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动扶梯 |
H=8m ,27.3°,室内 |
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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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 |
H=10.2m, 27.3°,室外 |
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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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 |
H=14.7m ,27.3°,室外 |
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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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电梯 |
H=7.75m,1.6t,无机房观光电梯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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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垂直电梯 |
H=7.925m,1.6t,无机房观光电梯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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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客梯 |
H=17.75m,1.6t,无机房观光电梯 |
台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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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货梯 |
H=15.692m,3.0t,无机房观光电梯 |
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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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电梯 |
H=7.85m,1.6t,无机房观光梯 |
台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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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电梯 |
H=7.9m,1.6t,无机房观光梯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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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垂直电梯 |
H=8m,1.6t,室内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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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垂直电梯 |
H=5.5m,1.6t,室内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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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电梯 |
H=14.7m,1.6t,室外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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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电梯 |
H=10.2m,1.6t,室外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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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电梯 |
H=14.7m,3t,室外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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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WZ24 |
WZ-2020-31 |
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广东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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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 |
H=10.67m,27.3°,室外 |
台 |
10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招标设备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生产商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提供相关证书);生产商须具有投标设备自动扶梯有效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自动扶梯生产制造B级许可证,自动扶梯型式试验报告提升高度至少达到25米及以上。生产商须具有投标设备垂直电梯有效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乘客电梯制造A级许可证、电梯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有10年及以上同类产品的制造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经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生产商在(2017-2019年)连续三年每年的营业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同类设备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自动扶梯整梯及垂直电梯整梯的产品质量型式试验报告,且须提供近五年内至少三份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投标同类设备安全运行证明(需加盖最终用户单位公章并有最终用户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6.供货业绩:生产商须具有投标设备近3年已完成的大中型铁路站房、地铁和机场等公共交通项目其中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的电梯供应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对应的销售合同及安全检验合格证书彩色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国铁集团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评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生产商近3年没有发生同类产品造成人员伤亡的质量责任事故。投标人有良好的履约记录,信用良好,服务质量得到服务单位认可,未发生因设备质量、服务质量等造成的旅客投诉、单位投诉、媒体负面报道等不良影响,或发生设备故障、安全事故等; 8.其它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投标设备须为同一品牌,不接受OEM产品。中标生产商须在招标电梯所在地区委托3家(含)以上有资质的维保机构(不允许挂靠)供电梯使用人选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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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 |
H=9.26m,27.3°,室外 |
台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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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 |
H=9.3m,27.3°,室内 |
台 |
4 |
|
|||||
自动扶梯 |
H=9.3m,30°,室内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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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 |
H=6.6m,30°,室内 |
台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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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 |
H=10.65m,27.3°,室内 |
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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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电梯 |
H=10.67m,1.6t,观光型 |
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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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电梯 |
H=9.26m,1.6t,观光型 |
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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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电梯 |
H=9.3m,1.6t,混凝土井道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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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电梯 |
H=6.6m,1.6t,观光型 |
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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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电梯 |
H=6.6m,1.6t,混凝土井道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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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电梯 |
H=19.95m,1.6t,观光型 |
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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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WZ25 |
WZ-2020-31 |
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广东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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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 |
提升高度:5.88m,倾角27.3°,额定速度:0.5m/s |
台 |
2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招标设备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生产商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提供相关证书);生产商须具有投标设备自动扶梯有效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自动扶梯生产制造B级许可证,自动扶梯型式试验报告提升高度至少达到25米及以上。生产商须具有投标设备垂直电梯有效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乘客电梯制造A级许可证、电梯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有10年及以上同类产品的制造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经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生产商在(2017-2019年)连续三年每年的营业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同类设备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自动扶梯整梯及垂直电梯整梯的产品质量型式试验报告,且须提供近五年内至少三份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投标同类设备安全运行证明(需加盖最终用户单位公章并有最终用户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6.供货业绩:生产商须具有投标设备近3年已完成的大中型铁路站房、地铁和机场等公共交通项目其中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的电梯供应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对应的销售合同及安全检验合格证书彩色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国铁集团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评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生产商近3年没有发生同类产品造成人员伤亡的质量责任事故。投标人有良好的履约记录,信用良好,服务质量得到服务单位认可,未发生因设备质量、服务质量等造成的旅客投诉、单位投诉、媒体负面报道等不良影响,或发生设备故障、安全事故等; 8.其它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投标设备须为同一品牌,不接受OEM产品。中标生产商须在招标电梯所在地区委托3家(含)以上有资质的维保机构(不允许挂靠)供电梯使用人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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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 |
提升高度:7.357m,倾角27.3°,额定速度:0.5m/s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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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 |
H=5.2m,27.3°,室外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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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 |
H=13.050m,27.3°,室外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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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 |
H=7.850m,27.3°,室外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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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 |
H=9.450m,27.3°,室外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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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 |
H=16m,27.3度,室外型 |
台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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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 |
H=7.8m,27.3度(4部)30度(6部),室外型 |
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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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 |
H=7.7m,27.3度,室外型 |
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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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 |
H=20.35m |
台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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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电梯 |
额定载重量:1600kg,额定速度:1.0m/s,控制方式:单控,层/站:1层/1站, 提升高度5.88m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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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电梯 |
额定载重量:1600kg,额定速度:1.0m/s,控制方式:单控,层/站:1层/1站, 提升高度:7.357m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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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电梯 |
H=8.450m,1.6t,观光型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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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电梯 |
H=9.450m,1.6t,观光型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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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电梯 |
H=5.2m,1.6t,混凝土井道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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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电梯 |
H=13.050m,1.6t,观光型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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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客梯 |
H=16m,1.6t,无机房观光梯 |
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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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客梯 |
H=23.7m,1.6t,无机房观光梯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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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货梯 |
H=23.35m,3.0t,无机房观光梯 |
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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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电梯 |
1.6t,H=20.35m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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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广东段)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第九批)空调、电梯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