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1 |
---|---|
截止日期: | 2020.08.29 |
招标业主: | 陕西省财政厅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隆坊人民法庭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省******桥山街道办事处阳沟新村***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XZB****-*** *、项目名称:隆坊人民法庭维修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
隆坊人民法庭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桥山街道办事处阳沟新村07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7-29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ZXZB2020-057
2、项目名称:隆坊人民法庭维修改造工程
3、预算金额:372,922.94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隆坊人民法庭维修改造工程,1项, 采购预算: 372,922.94元, 项目概况: 对隆坊人民法庭楼外墙喷涂真石漆640m2,屋内粉刷喷漆1538m2,彩钢屋面防水处理410m2,天棚吊顶175m2,一二楼卫生间维修,室内外电气线路改造,更换室内门16樘,更换金属地弹门,室外围墙、院面维修及其他附属工程。,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维修改造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7-30 00:00:00 至 2020-08-29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司法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书);开户许可证;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即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被授权人(即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4、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须提供常驻项目所在地承诺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2019年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新注册公司只需提供近期任意两个月的财务报表; 6、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截止开标前六个月中至少叁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近三年来承揽类似工程的业绩两份及以上;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文件)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7-23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桥山街道办事处阳沟新村076号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请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各单面复印件三份,原件查审后退还,复印件留存。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7-29 09:30:00
地点: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桥山街道办事处阳沟新村076号投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黄陵县法院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
陕西正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