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1 |
---|---|
截止日期: | 2020.08.03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掘港街道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掘港街道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升级改造工程以***人民政府办公室办文单及**管示【****】*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掘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街 |
如东县掘港街道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东县掘港街道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升级改造工程以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文单及东城管示【20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东县人民政府掘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掘港街道
2.1.2建设规模: 本工程建筑面积约541.05m2
2.1.3合同估算价:约494万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8月10日,竣工日期: 2020年11月18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说明: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7未尽之处详见“第九章 资格审查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7月21日/时/分至2020年8月3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8月3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评标办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开标说明 1、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以下简称:鸿雁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ggzyjy.nantong.gov.cn/ 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如东县人民政府掘港街道办事处
地 址:如东县掘港街道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
电 话:15151322598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掘港街道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
电 话:13404206005
传 真: /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 方法二中R取值为: / ; 方法三中R取值为: / ,平均值以上 / 家、平均值以下 / 家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 |
…… |
||
其他要求: |
无本章第3.3.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3.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1分,每高1%扣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未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为91%、92%、93%、94%。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1分,每高1%扣1.5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B值为招标控制价,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从65%、70%、75%、80%、85%五个值中随机抽取确定,Q2=1-Q1;K1 的取值为90%、91%、92%、93%,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为:90% 。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1分,每高1%扣1.5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