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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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省*********生态环境局**分局***亭口镇*个村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生态环境局**分局地址:***霞光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省省********(区)观海大厦B座号五楼 联系方式: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栖霞市亭口镇7个村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工程 | 1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工程师证书,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出具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12.532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