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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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0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EITCL-JL-ZCG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投**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国投建投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范围 *.*项目名称:**国投**智能装备产业园项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EITCL-JL-ZCGC-200712-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投九台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国投建投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国投九台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工程(三标段);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2.3建设规模:11号厂房、12号厂房、15号厂房;总建筑面积9600.78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钢结构制作安装、装修、给排水、供暖、强电、弱电(管线铺设、保证弱电管路通畅)及承包范围内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工程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总投资:6800万元;
2.6工期:2020年8月18日--2020年11月15日,90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资质三级及以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
3.2近三年(2017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已列入到省级重点扶持企业名录中的投标企业不需提供)。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全部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①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执业注册信息公示页,体现注册类别、注册专业、执业印章号及注册单位。②投标人应提供本工程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人员强制性标准包括: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2人;材料员1人;技术负责人***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投标人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7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管(2019)82号文件)。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1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12 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13 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4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所有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连续至少三个月(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必须为社会保险平台彩色打印件;并提供社会保险官网查询方式(提供内容为登录名、企业密码、代码、个人查询密码等)保证社会保险可查询,需要辅助设备查询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前无条件提供(过期提供无效),评标现场查询的所有结果以社保官网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5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应包括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若企业初始缴纳社会保险日期在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之间的,应提供初始日期至2020年4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一楼102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同时执回执单与招标公司联系,联系人:袁新桐,联系电话***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示系统查询截图;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加盖公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原件或电子打印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 8 月 10 日09时0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市政务中心二楼开标室207;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国投建投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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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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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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