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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QX200041-01SG |
1. 招标条件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燕子矶办事处建设项目燕华花园小区功能提升项目工程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栖住建字[2020]8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97.0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97.05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南京东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施工 |
2.2 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街道、东至怡宁路,西至燕园路,南至栖霞大道,北至晓庄小学,共31栋住宅。 |
2.3 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
2.6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95.00万元 |
2.8 招标内容: 其他工程;改造修缮工程;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燕华花园小区功能提升项目工程主要对小区内的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包括新建车棚、园路出新、停车场出新、景观亭出新、增加宣传栏及完善监控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 |
2.10 工程规模: 改造修缮面积:744.7 m2。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8-3 |
5. 资格审查办法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
***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5)项目负责人*** |
a. 项目负责人***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
c. 项目负责人*** |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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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査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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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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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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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三:当投标人较多时,招标人将在公布投标人后,通过开标系统的随机抽取程序从所有投标人中随机确定 招标文件中规定个数有排序的拟中标候选人(如数字大于实际投标人数量,则全部为拟中标候选人并随机排序)。评标委员会按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剔除无效投标,直至确定1-3 名中标候选人。如随机确定的投标单位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则招标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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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7月21日17时12分到 2020年7月28日17时12分为止 |
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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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所有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交易系统查看开标记录。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本工程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半年(2020年01月至2020年06月)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且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 8.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造师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8.7、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4月21日发布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疫情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书相关事项的公告》(〔2020〕第13号)7月31日前到期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其有效期顺延90日。7月31日前到期的(已注销的除外)二级注册结构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其有效期顺延90日。 8.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建司局函市〔2020〕3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8.9、本工程发包价:178.036623万元。 8.10、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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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南京东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507号 |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府前东路9号万达广场E座12层1216室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1100 |
联 系 人:刘主任 |
联 系 人:丁啸笈 |
电 话:025-85493504 |
电 话:025-51195811、18795911995 |
传 真: |
传 真:51195812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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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东山支行 |
账 号: |
账 号:320006619018010045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