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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污泥和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第三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21 标签: 河南省招标 焦作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21
截止日期:2020.08.11
地 区:焦作市
内 容: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污泥和工业固废**化综合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已由***人民政府以孟政文〔****〕***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项目实施机构)为***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基础设施和公用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孟州市污泥和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已由孟州市人民政府以孟政文〔2019〕133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项目实施机构)为孟州市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污泥和工业固废特许经营权经营企业,根据孟州市政府授权负责孟州市污泥和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的建设管理与经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孟州市污泥和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

2.2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40704.86万元。

2.3资金来源:由获得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的中标方自行筹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5特许经营权的方式:本项目采用BOO(建设—拥有—运营)模式建设,孟州市环境保护局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孟州市污泥和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在特许经营期内,特许经营者拥有项目资产权属并采用特许经营方式运营该项目,提供污泥及固废处理的公共服务;特许经营期届满后,特许经营者采用市场经营方式自行运营该项目。

2.6特许经营权的地域范围: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为孟州市内污泥及工业固废处理(不含危险废物)。

2.7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新建一座污泥和工业园固废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日处理固体废物600t/d(其中:污泥400t/d,固废200t/d,不含危险废物)。项目配置2台300t/d机械炉排炉及1套中温中压汽轮发电机组;主要建设内容为:主厂房(含固废池、烟气净化间、引风机室、烟囱、汽机间、集控室、高低压配电间等),综合楼、渗滤液处理车间、综合水泵房、地磅房、油库、飞灰固化间、门卫室、厂区道路及绿化等配套设施。配置以下系统单元:固废收储系统、热力系统、燃烧系统、燃料供应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灰渣及飞灰处理系统、供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及其他辅助生产系统。(最终工艺方案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2.8特许经营期限:自授权之日起30年(含建设期2年)。

2.9资金来源:取得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投标人自筹资金建设。

2.10项目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最高限价:176.90元/吨。

2.11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12其他说明:

(1)本项目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招拍挂,参考周边土地招拍挂价格为25万元/亩,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且承担相关费用。

(2)项目设计必须按照提供的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工艺路线要求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项目设计,未经甲方批准同意,乙方无权擅自变更项目设计,项目设计审批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进行。

(3)除招标代理服务费外,中标人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本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编制费用给招标人指定的咨询服务机构。在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中标人需按甲方和甲方聘请的第三方签署承继合同并支付相关费用。

(4)对由于市场经济变化、市场需求变化或特许经营方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满足孟州市发展需求的,孟州市政府有权终止特许经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中国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单位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复印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

3.2.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

(1)近半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或任1季度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复印件。

(2)近半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或任1季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3信誉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或成立至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格式自拟);(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为本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港、澳、台等未开通查询渠道的地区企业须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自拟)。

3.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具有1项同类项目(固废、污泥、垃圾处理/处置服务)业绩(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单位负责人***

3.6未被限制参与本级招标活动。

3.7联合体投标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获取招标文件前请到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招标文件的获取。咨询电话:***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7月28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者视为无效标。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由投标人在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支付,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的,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1日上午9:30,地点为孟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孟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孟州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开中咨(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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