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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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4 |
地 区: | 北京市 |
项目概况
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2020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及代理公司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TZX-2020-098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2020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60000元
最高限价:3960000元
采购需求: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完成区财政局2020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业务(检查对象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教育系统,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内容包括执行财政法规情况、预决算信息公开真实性、政府采购执行、财政票据使用、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国有资产管理、非税收入收缴、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信息质量和执业质量、内控建设及执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及其他财政管理方面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实际工作进度需满足采购人的具体时间安排)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2)落实政策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子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关于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力度的通知》(房财采购[2020]15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
(4)供应商不得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且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餐饮服务安全等问题。(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及招标代理公司邮箱。
方式:
(1)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公告有效期内登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并按照“办事指南”中的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并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进行项目网上报名、下载文件并打印报名及文件下载截图。如供应商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首页“办事指南”进行办理。
(2)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凡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以PDF格式发送至hongtong_dailibu@126.com,且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3)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将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查验合格后,方可查阅、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成功的截图。
售价:500元/份(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总和,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评标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三层评标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2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