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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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4 |
招标业主: | 无锡市公安局 |
地 区: | 无锡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经开区智慧安全监管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立德道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号 **楼****室)会议室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关键词: | 平台 |
项目概况
无锡市经开区智慧安全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立德道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6号 22楼2203室)会议室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04日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CWCGWX2020-02
项目名称: 无锡市经开区智慧安全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5000000
最高限价(元): 5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无锡市公安局无锡经济开发区分局对社区进行智慧安全监管物联感知前段及平台进行建设 | 1 | 5000000 | 个 | 建设经开区智慧安全监管平台对经开区范围内重点监管的各种类型的小区,学校,餐饮企业及企事业单位,宗教场所,危化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存储场所实时在线监测和预警、对现场环境,各类监测数据和用户信息的全面掌握,构建经开区智慧安全云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经开区安全监管能力,为保障全区安全提供全面基础信息支持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主要包含:安全监管、消防装备、小区出入口闸机、安全管理平台、AR眼镜警务系统、远程可视对讲系统等。 |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如为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4、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一:A.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获取磋商文件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C.企业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D.投标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企业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获取磋商文件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缴费证明。 E.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F.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07月21日 至 2020年07月28日 ,每天上午 09:00至11:00 ,下午 13:00至16:00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立德道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6号 22楼2203室)会议室
方式: 电子文档介质 ,请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
售价(元): 80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 2020年08月04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立德道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6号 22楼2203室)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0年08月04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立德道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6号 22楼2203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公安局无锡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 址: 高浪东路999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太湖新城立德道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6号22楼2203室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袁雨晴(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