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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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聊城市 |
内 容: | ******旅游度假区于集镇人民政府于集镇村庄污水治理及人工湿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旅游度假区于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田镇长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东路星光大厦**楼****室 联系人:王经理联系方式:****-* |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于集镇人民政府于集镇村庄污水治理及人工湿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于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田镇长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名称: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于集镇人民政府于集镇村庄污水治理及人工湿地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542202002000046
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LCZFCG-2020-554
企业报名诚信入库类型:包一、包二施工类;包三监理类;包四供应商。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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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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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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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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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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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集镇10个村村庄污水治理及人工湿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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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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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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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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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集镇村7个村庄污水治理及人工湿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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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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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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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集镇村庄污水治理及人工湿地建设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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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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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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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集镇村庄污水治理及人工湿地建设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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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2、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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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备注: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规定、操作流程详见聊城市政府采购网-合同融资专栏www.lczfcg.gov.cn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7月21日9:00至2020年07月27日17:0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下载(http://www.lcsggzyjy.cn/lcweb/)(招标文件售价0元,招标文件格式为.lczf)。
注:①投标企业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逾期未获取的视为放弃投标,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②各投标企业在交易中心下载标书后,务必于项目开标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由于投标企业原因造成其在开标前未完成注册的,导致无法参与报价。未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获取文件或网上获取文件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
四、公告期限:2020年07月21日至2020年07月27日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8月11日08时30分至2020年08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传送至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lctf格式),并将非加密版文件(.nlctf格式)及系统内下载的电子签章后的PDF版投标文件以U盘的形式密封后递交至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地址:***
若投标人中标,成交后该投标人还需提交三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8月11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地址:***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一、电子评审事宜
1、投标企业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购买下载标书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www.lcsggzyjy.cn/lcweb/)《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各投标企业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的制作,企业从其诚信库内的获取的该企业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涉及打分的,不予计算,资格审查的,不予通过。另,电子投标文件在诚信库内获取的有关扫描件为获取那一时刻的扫描件,请各投标企业更新诚信库后,务必重新获取,重新生成投标文件。
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悬浮框“CA办理须知”。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制作视频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
5、投标企业如遇招投标业务系统及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问题请咨询 400-998-0000。
软件技术支持:15863518889 18663580728
十二、重要说明
1、各投标企业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下载招标文件。
2、获取标书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3、对于需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工程类项目,在开标前可以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随时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与系统内填报投标信息时选择的项目负责人***
4、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其中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
十三、本项目质疑投诉单位: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质疑投诉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链接的招标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投标人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获取并下载正式的招标文件。
发布人: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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