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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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4 |
地 区: | 内蒙古 |
内 容: | 中共***委党校迁址**项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兴公资交易【****】建设(公开)****号 一、招标条件 中共***委党校迁址**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共***委党校迁址**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投字﹝****﹞***号文 |
中共兴安盟委党校迁址新建项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兴公资交易【2020】建设(公开)0056号
一、招标条件
中共兴安盟委党校迁址新建工程已由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共兴安盟委党校迁址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投字﹝2019﹞17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兴安盟行署本级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局,招标人为内蒙古鑫泰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政府承贷债券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编号:兴公资交易【2020】建设(公开)0056号
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3. 工程规模: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自治区政府承贷债券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
5. 标段划分:本项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
招标范围 |
工程内容 |
MWDXZNH |
电子与智能化 |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6. 工期: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共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8月24日,缺陷责任期共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企业须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相应年份的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1年的投标企业无须提供财务报告)。
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否则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及以上(需在本企业注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5.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14日9时00分。
2. 现场投标地点: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兴安盟公安局)五楼第五开标室。
五. 投标报名
投标人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无需报名,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即可。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 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图纸)。
4.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amggzyjyzx.org.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如投标人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5.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流程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amggzyjyzx.org.cn)。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107,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
6. 本次招标为网上电子招投标试运行项目,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并将纸质版本的投标文件及企业、法人CA证书递交至开标会议现场,所有招投标环节均以线下为准。(如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0482-8370118/8370068咨询。)
7.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拟定为2020年8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亲自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五开标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兴安盟公安局)。
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4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有效保证担保,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17时00分。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有效保证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一致的银行保函或有效保证担保,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并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人需要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业务管理中“电子保函”模块上传有效的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银行保函原件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在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装订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即可。招标人在发布中标公示前将核实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若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招标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发包人将投标人的违规行为上报主管部门。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amggzyjyzx.org.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鑫泰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
邮 编:137400
电 话:15148942555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5661295505、0471-6509189
传 真:0471-3680308
联 系 人***
2020年7月20日
附件: 招标控制价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