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公共便间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 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公共便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0.JHGS.ZC.0 77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或电子邮件***
项目编号: 2020.JHGS.ZC.0 77
项目名称: 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公共便间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660000元
最高限价: 660000.00元
采购需求: 每个便间 三个男女共用蹲位间、一个第三卫生间(内部配有坐便器和残疾人报警器)和管理间 一共三座包含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7天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无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7 月 21 日 至 2020 年 7 月 27 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采购文件领取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具体领取方式请电话咨询。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8 月 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阜新君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开户行: 阜新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阜新君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003000002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