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3 16: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公开选取土地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
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采购项目名称
委托出具“汕头市粤东物流新城城乡统筹区新津水厂东北角取水泵站用地”、“漓江路与津河路交界西南角地块二”项目土地评估报告
中介服务事项
http://zjcs.gdggzy.org.cn/gd-zjcs-pub/agentSubject/view/d53fc004-30b5-4c3f-b1e3-8f4f9173611a" target="_blank"> 编制公开出让地块土地评估报告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05077123072702007200353
项目规模
选取中介机构数量
2?家
所需服务
土地评估
服务内容
根据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求,按规划部门出具规划条件,对拟出让用地进行土地市场价格评估,出具土地评估报告。其中,汕头市粤东物流新城城乡统筹区新津水厂东北角取水泵站用地实用地面积896.5平方米(1.345亩),漓江路与津河路交界西南角地块二实用地12608.1平方米(18.912亩),中选服务机构需对两宗用地分别出具《土地评估书》,并按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有关标准,确定每家中选评估机构服务金额9000元。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中介机构需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向土地估价行业自律组织注册,取得《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按规定向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http://zjcs.gdggzy.org.cn/gd-zjcs-pub/purchaseNotice/qualityMultiView/79ec8b73-103a-4445-bbb6-57aeaf777abd查看资质等级树
备案要求说明
按规定向国土行政部门备案
其他要求说明:
无
服务时限说明
《委托评估协议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提交《土地评估报告书》(两宗用地需分别出具评估报告)及其相关附件。
服务金额
¥18,000.00元
金额说明
按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有关标准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一选多随机抽取
有无回避情况
否
现场见证地址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湖分中心
截止报名时间
2020-07-23 16:00
选取中介时间
2020-07-23 16:3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0754-88893056)
采购需求书下载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