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0 |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项目编号 B**************** 项目名称 ***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海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 B********************** 标段名称 ***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海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四标段海韵花园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海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 |
项目编号 | B3206930324000071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海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
标段编号 | B3206930324000071002004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海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四标段海韵花园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海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海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通开发行审投资【2020】1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海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盛大道以东、东方大道以西、通沪大道以南和源兴路以北区域。
2.1.2建设规模: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海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区内老旧小区包含星嘉花园、海尚家园、星富花园、海韵花园、海棠花园、海悦嘉园六个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总面积 372.40km2。
2.1.3合同估算价:工程总投资约3906万元;
2.1.4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8月4日,竣工日期:2020年12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2020年12月1日前必须完成竣工验收,工期不再延期。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六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名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项目规模 |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
一标段 |
星嘉花园 |
小海街道星嘉花园小区 |
42栋居楼及沿街商铺 |
695 |
二标段 |
海尚家园 |
小海街道海尚家园小区 |
67栋居楼及沿街商铺 |
759 |
三标段 |
星富花园 |
小海街道星富花园小区 |
34栋居楼及沿街商铺 |
930 |
四标段 |
海韵花园 |
小海街道海韵花园小区 |
26栋居楼及沿街商铺 |
696 |
五标段 |
海棠花园 |
小海街道海棠花园小区 |
33栋居楼及沿街商铺 |
465 |
六标段 |
海悦嘉园 |
小海街道海悦嘉园小区 |
31栋居楼及沿街商铺 |
362 |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申请参与上述六个标段的投标,但仅可以中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雨污管道分流改造、小区内部雨污管道分流改造、居民房屋立面排水系统改造、三产商户雨污管道改、老旧破损管道更换、雨污水管道疏通及开挖埋管后的道路(绿化)恢复等相关全部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
3.2.1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连续6个月(须已缴纳至2020年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如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和四标段投标人承担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指从2017年 5 月 1 日 (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至该公告发出之日止,由投标人完成的单项工程合同价大于等于5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项目施工业绩。
五标段和六标段投标人承担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指从2017年 5 月 1 日 (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至该公告发出之日止,由投标人完成的单项工程合同价大于等于2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项目施工业绩。
各标段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2)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若未备案,则提供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或该业绩中标公示的官方链接网址,否则不予认可。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至 2020 年8月4日 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 4日 9 时 30分,解密截止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原则不少于30分钟。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不接受现金、本票等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已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ggzyjy.nantong.gov.cn)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潜在投标人须先行申领CA证书、电子签章,并办理企业诚信数据库信息审核(已审核加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数据库的,开发区适用)。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未取得CA证书、电子签章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网页链接(http://ggzyjy.nantong.gov.cn/gywm/009001/20171222/853a0274-ece3-4b72-9426-2cb1c6334b9c.html)。
(3)投标报名、下载或上传资料等操作,进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在网页左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方登录”。
(4)相关操作说明,请参见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项目响应方登录”界面下方手册下载,并按照要求安装相应驱动等相关文件。
(5)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关于南通市CA驱动、招投标软件更新升级的通知》详见链接(http://ggzyjy.nantong.gov.cn/gywm/009001/20180111/43224e4f-5412-42a5-96c6-fc6f7708026a.html)
(6)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补充说明)、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0513-59001839、江苏CA电话:***
(8)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登记问询制度,请参与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体温检测和轨迹问询,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并在交易活动现场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减少逗留时间。
9.监督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联系方式0513-81190156、0513-51017660,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
10.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开标顺序:按照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的开标顺序依次确定各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同时投六个标段,但不可兼中,一家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已中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单位在其他标段中参加评审,但不中标(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评审结果仍为第一名,则第二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第二名仍为已中标单位,则第三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抽签入围。 本项目采用投标单位过多时随机抽取部分投标单位入围并进行资格条件评审,具体如下: 按照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的开标顺序,在解密前分别抽签入围单位。 ①投标单位少于 30 家(含30 家)的,全部入围并进入资格审查评审。 ②投标单位超过 30家的,则由招标人代表在解锁前随机抽取确定入围的30家进入资格审查,若参与资格评审的单位中,部分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则招标人不再另行抽取替补。 ③未参与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其招标文件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企业资质核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 | ①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 ②有效身份证。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无在建要求 |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
提供资料:①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或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 |
|||
*** |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投标人承担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指从2017年 5 月 1 日 (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至该公告发出之日止,由投标人完成的单项工程合同价大于等于5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项目施工业绩。 五标段和六标段投标人承担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指从2017年 5 月 1 日 (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至该公告发出之日止,由投标人完成的单项工程合同价大于等于2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项目施工业绩。 |
各标段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2)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若未备案,则提供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或该业绩中标公示的官方链接网址,否则不予认可。 |
|||
企业诚信、考评、履约情况 |
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
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 |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R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 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商务标评审共设两种方法,由招标人代表按标段开标顺序,在资格审查前分别抽取对应标段的评标办法及相关系数。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 K值取值范围: 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 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 90% ; 方法四:□K取值为: ; □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五: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 分 ,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
|||
注意事项:“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 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
|||||
在评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取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 | 地 址: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 话: |
0513-51082689 |
电 话: |
0513-55083505 13773759775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