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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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ZH********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火车站**广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JT-****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 |
招标项目编号:JLZH202007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火车站站前广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JT-009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市九台区火车站站前广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2.2 招标控制价:126.9924万元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2.4 计划工期: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9月20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招标范围:图纸和经审核合格的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网络截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出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3.4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无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管【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3.8 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
3.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一楼(吉林中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近期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资质证书(副本)【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
6、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岗位证件(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此三个查询项的截图证明;中国裁判文书(www.wenshu.court.gov.cn)网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所有查询截图须在公告期内);
8、外省企业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执行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管【2019】8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
电 话:0431-82368022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中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