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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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城街道办事处北坑村南胜经济**社的委托,定于****年*月**日**时**分于***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对北坑南胜村*号***-***房旧粮仓的房屋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 |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北坑村南胜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0年7月28日10时00分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北坑南胜村1号102-103房旧粮仓的房屋 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 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 房屋/面积208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建筑面积为准) 。
2、标的物所在位置:北坑南胜村1号102-103房旧粮仓的房屋。
3、发包期限:7年(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
4、交易底价:¥1976.00元/月。
5、承包款(租金)收取方式:每月10日前交付当期承租款 。
6、竞投保证金:¥4000.00 元。
7、资产使用范围: 无污染性、无噪音行业 。
8、租金递增方式:每1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2024年9月1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5%。
9、承租方在承租合同期内而产生的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工人工资及其他一切开支和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0、 在租赁合同期内,该租赁旧房屋如国家或市政建设需征用时,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将此租赁旧房屋交回给出租方(北坑村南胜经济合作社),征用旧房屋所得补偿全部归出租方(北坑村南胜经济合作社)所有,如对承租方生产经营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归承租方所有;
11、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及门窗等)无偿归出租方(北坑村南胜经济合作社)所有。
12、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3个月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 2020年7月20日至 2020年7月24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0年7月24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0年7月28日10时0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