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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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绿色生态产业核心区建设项目,采用BOT模式进行投资、建设与运营、移交。经*政府批准同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伙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绿色生态产业核心区建设项目 二、采购编号:CSZ |
常山县绿色生态产业核心区建设项目,采用BOT模式进行投资、建设与运营、移交。经县政府批准同意,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合作伙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常山县绿色生态产业核心区建设项目
二、采购编号:CSZZ-GK-202001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址:***
(二)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1026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9356万元(生产性服务设施配套工程28564万元,市政配套工程307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343万元(含土地费用29157万元),预备费2841万元,建设期利息5116万元。
(三)合作期限: 1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1)污水处理出水执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标准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环函【2018】296号)中的出水标准,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调整;噪声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供水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及《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7号等标准和要求。(3)供热执行《城市供热规划规范》GB/T51074-2015和《城镇供热服务》GB/T 33833-2017等标准及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4)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执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省、市法律法规、政策等要求。
(五)合作形式及要求:采用BOT模式选择投资方。中标人为该项目合作伙伴,中标人和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单位在项目地址共同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规定的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和期限内负责本项目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以正常运行的状态下(无任何债务、担保,并不涉及任何第三者权益)完好、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五、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 投标人应具有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若为联合体参与的,则投标人指联合体牵头人一方)
4.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三个,且要求其中一个成员单位有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另一个成员单位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需由投资运营方牵头;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联合体协议书须为联合体双方成员签字及盖章,授权委托书和其余相关内容仅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或盖章即可。
6.本项目拒绝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通报限制在本区域投标的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7日(逾期不候,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2.获取方式和地点:现场购买,领取招标文件。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山县天马街道石城路4号四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报名)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报名)【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注:1、报名时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提交纸质报名资料。
2.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3.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单位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具有投标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者中标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8月10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常山县东明社区东苑小区17-1号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8月10日9时30分在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常山县东苑小区17-1幢)开标。
十一、本公告及补充(更正)文件发: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非政府采购公告”栏、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qzcs.zjzwfw.gov.cn/col/col1341066/index.html)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十三、其他
为降低人员聚集风险,严格控制入场人员数量,投标单位只允许1名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各投标单位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参与开标的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经测量正常并持本人身份证及健康码“绿码”按工作人员的引导进入开标现场,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做好健康防护,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联系人:江征宇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蒋嘉莉 联系电话***
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