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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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我公司接受***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防疫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 |
我公司接受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防疫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20200855
1.2项目名称: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防疫物资采购
1.3采购需求:一次性医用口罩30万个(详见采购文件)。
1.4交 货 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照采购人需求量12小时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每批次供货,须提供当批次供货产品的质检合格报告及至少一包样品)。
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产品验收合格后,按采购人实际需求结算(付款前意向供应商需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1.6交货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香滨路9号及采购人所指定的其他地点(哈尔滨市区内)。
1.7口罩样品:意向供货商提供口罩样品至少2包供采购人审核(需附口罩用料详细说明)。
1.8其 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180,000.00元(含税、含运费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提供原件)。
4.2意向供应商须提供所供产品的生产合格证原件,所供每批产品须与提供的样品一致并提供每批产品的质检报告及承诺该批次货物为质检报告批次货物的承诺书(承诺书须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3意向供应商须为所供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并提供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4.4 意向供应商所供口罩须为全自动无菌生产线生产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提供承诺书及全自动无菌生产线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书须法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4.5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9:00至2020年7月23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开票信息详见采购文件)。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形式:采用保函形式作为担保。
6.2采购保证金金额(保函担保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6.3截止时间:2020年7月23日17:00前
6.4保函手续费用支付方式:意向供应商报名时请仔细阅读《开立保函合同》,将保函手续费用(50元/单)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函手续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函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意向供应商请于2020年7月23日15:00至2020年7月23日16:00(北京时间)携带采购公告第1.7项要求的口罩样品至少两包及符合采购公告第4.1项-4.5项要求材料的原件(另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留采购人存档)交由采购人审核,经采购人审核通过的意向供应商可进入后续报价环节(审核后样品不予退还)。
7.2放弃成交或采购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减价
8.2减价幅度:500元
8.3自由竞价时间:2020年7月24日 9:00至2020年7月24日 10:00
8.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申请出具采购保证金保函的意向供应商,履约要求及保证责任详见开立保函合同)。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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