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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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4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人民政府的**小学塑胶场地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或意向确定施工单位。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通过本次公开招标发包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金港项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小学 |
1. 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的南丰小学塑胶场地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或意向确定施工单位。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通过本次公开招标发包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2.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南丰小学
(2) 工程规模:南丰小学塑胶场地改造工程,拆除老旧破损塑胶面层,清理外运需无害化处理;塑胶拆除后原基础清理除污,局部打磨,专用底涂胶料封底批刮找平并加固原场地基础;人造草坪拆除并铺设;预制型橡胶跑道(颜色按院方要求)(含画线)厚度 13mm 所有预制型橡胶材料的性能必须符合或高于《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2018全项指标要求。
(3) 计划开、竣工时间:开工日期:2020年8月10日,竣工日期:2020年8月25日 。
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发包内容如下:南丰小学塑胶场地改造工程。招标金额约342万元。
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符合下列资质的法人: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且经营范围包含本工程相关的内容。
(2) 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本企业在职职工。
(3)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项目负责人***
(4)其他: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社保证明(2020年4月-6月),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含传真号、邮箱、联系电话、联系人***
6. 请申请人于 2020年7月20日至 2020年7 月24日每天上午8时30至下午 16时30 到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地点: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资格预审时资格预审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受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通过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文本费300元/份,现金收取。
7. 其他: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投标企业在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接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70万元的塑胶场地工程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原件备查)
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参加投标。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会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8.评分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方法一,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季冰 电话:***
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婷婷 电话:***
项目组组长:施婷婷 专职人员工作手册编号:苏招E1204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0年7月20日-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