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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长特西钢钒零库存-主动车轮等5项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20 标签: 四川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20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正文为图片: 招标编号: ZB********** 采购类别: 设备备件 申请时间: ****-**-** 委托人: 梁宗正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价格控制方式: 预测价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项目名称: 攀长特西钢钒零库
 
招标公告正文

正文为图片:                

招标编号:
ZB2007200046
采购类别:
设备备件
申请时间:
2020-07-17
委托人:
梁宗正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价格控制方式:
预测价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项目名称:
攀长特西钢钒零库存-主动车轮等5项
委托单位: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报价类型:
不含税报价 13%
供应分类:
起重机械
是否组合标:
组合标
报价响应率:
100%
项目经理:
秦小峰

时间设置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20-07-20 1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07-28 14:00
开标时间:
2020-07-28 14: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0-07-28 14:00
提问澄清截止时间:
2020-07-28 14: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

偏离项
偏离项 是否允许偏离 内容
付款条件
 否
交货期
 否
技术指标
 否
其他
 否
一、 结算及支付方式:
1. 到货验收合格且买方使用单位提出配送支出下账后,卖方才能凭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如本次招标的中标方或成交方为首次供货给攀钢的供应商,第一批次备件到货验收合格、经买方使用单位使用合格出具书面的使用合格报告并提出配送支出下账后,由卖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
2. 支付方式:实行先货后款,货币或承兑汇票(商业承兑为主)方式滚动支付。
20200723至20211231
需求清单
扩展项: 制造商
组合标
序号
采购方案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商品品牌
质量标准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供应家数
交货地
需用单位
备注
1
GZ202007000805
1200D00101M02012
主动车轮
/图号:F100540411(φ630()QU120)
复合铸钢
12
西昌
西昌
,零库存一年计划量,合同签订至2021年12月31日。
2
GZ202007000805
1200EX0107M01001
大车主动车轮组
/型号:φ630双轮缘/图号:D45L6301 45o剖分
装配件
12
西昌
西昌
,零库存一年计划量,合同签订至2021年12月31日。
3
GZ202007000805
1200EX0107M01006
大车被动车轮组
/型号:φ630双轮缘/图号:D45L6302 45o剖分
装配件
12
西昌
西昌
,零库存一年计划量,合同签订至2021年12月31日。
4
GZ202007000805
811514010034
电缆滑车
规格:HC-∠50*50(瓦式)/型号:电览滑车
50
江油
江油
根据要货报告到货
5
GZ202007000805
811529PC1002
被动车轮
规格:φ630-QU120/型号:车轮组/图号:F100540440
12
西昌
西昌
,零库存一年计划量,合同签订至2021年12月31日。
序号
采购方案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商品品牌
质量标准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供应家数
交货地
需用单位
备注

重要要求
技术质量要求:
商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1、本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图纸、规格等相关资料”只作为投标方报价时的参考,待投标方中标或成交后,如有必要须到使用单位的现场进行详细的测绘或确认,中标方或成交方必须确保在不改变现有安装尺寸的情况下,符合现场安装要求及尺寸,满足现场安装、使用要求。 2、如本次招标的中标方或成交方为首次供货的供应商,中标或成交后须与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流或签订相关的技术协议后再供货;所供设备备件到货验收合格、经使用单位使用合格并出具书面使用合格报告后,办理结算。 3、 报价规格型号为替代型号请注明(并确保所交实物与投标型号一致,即合同签订规格型号与实物供货规格型号一致),并确保报价规格型号与招标规格型号具备完全互换性。 二、 供货要求 1、 本次招标的标的物为攀长特所需备件,按零库存模式供货,招标及合同标的物数量仅为预估年消耗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买方使用单位的实际消耗数量为准。卖方必须保持标的物的合理储备量,保证买方即需即送。交货地点为四川省攀枝花和江油指定地点。 2、 合同单品种执行量不能高于中标数量的10%、金额大于50万元(不含税)时,不能供货,否则,超供部分不予结算。合同标的物交货日详见备件明细要求的交货期,合同的有效期为备件交货期顺延一年。 3、 按评标办法确定中标(成交)方,并依据评标结果与中标(成交)方签订供货框架合同。 4、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买方生产线调整、取消、设备升级等因素不再需要该备件或卖方不能有效保供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但买方应提前2个月通知卖方,其中买方已下达备货通知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卖方因生产、经营等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可以申请终止,但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否则,因此给买方造成损失,买方有权追究卖方责任。 5、 卖方所供产品在包装、运输、装卸、现场服务等各环节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攀钢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因自身原因或意外导致安全环保事故发生,由卖方自行负责。 6、 卖方所供产品若出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其后果和经济责任全部由卖方承担。卖方所提供的本合同所列设备备件,必须达到正常使用周期,由于设备备件质量问题未达到正常使用周期,因此产生的损失由卖方负责。 三、 履约保证金收取要求 本次招标的中标方或成交方为委托方合格供应商且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或虽未缴纳年度保证金,但中标或成交金额小于50万元的,不缴纳履约保证金;未缴纳年度保证金且中标或成交金额大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合格供应商需缴纳平均一年合同标的额10%的履约保证金。非委托方合格供应商的需缴纳平均一年合同标的额10%的履约保证金。采取现金或委托代扣应付账款方式缴纳(原则上不收取保函)。 四、 质量保证金收取要求 本次招标的标的物中标或成交金额大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按平均一年中标或成交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质量保证金。采取在应付货款中暂扣的形式缴纳(在全额增值税发票结算时暂扣),原则上不收取保函。 五、 投标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必须以人民币不含税包到价为准,税率13%。报价单价在10元以下时最多可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10元以上时最多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建议取整 (单位:元)。 2、 投标方不得将中标项目主体、关键部分进行分包。 六、产品质量要求: 卖方应保证所供设备备件质量满足买方使用要求。当卖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买方有权作出以下处理: 1、1)对问题产品做换货或退货处理;2)向卖方收取产品该项合同5%的违约金;3)当对买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时,买方有权按照全额损失向卖方索赔;4)卖方的供货质量纳入买方供应商评价。 2、1)首次供货的供应商所供产品若出现使用质量异议,将被强制退出委托方合格供应商目录。2)新增供应商第一年内供货若发生两次使用质量异议,将被强制退出委托方合格供应商目录. 3)一年以上合格供应商,年度内质量异议金额超过本年度内合同总金额的5‰,将被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 七、卖方应保持与使用单位联系,了解所供备件的使用、库存等情况,保证所供备件的合理储备,若卖方未按使用单位备货通知要求的时间供货,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根据使用单位的考核意见,每发生一次违约按备货通知单含税备货金额的10%向买方偿付违约金。 八、需提供的其它材料:投标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供货业绩(原件扫描)、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等证书(原件扫描)等;投标单位为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销售公司)的可提供对应总公司(制造厂)的以上资料。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交货期、其他商务条款需投标单位做出书面承诺,承诺格式见附表《关于xxxx(标号)标技术及商务部分的承诺函》。

资质条件
资质要求:
序号
资质编码
资质名称
资质描述
资质备注
暂无数据
注册资金:
业绩要求:
能力要求:
财务状况:
其他要求:

一、注册资金要求:1、接受生产型企业或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投标,要求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生产型企业必须具有与本标的同类产品生产制造能力、资质和业绩;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需提供母公司所具有的与标的物同类产品生产制造能力、资质和业绩的证明。生产型企业必须具有100T及以上的吊车制造许可证;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需提供母公司所具有的100T及以上的吊车制造许可证。
二、投标方业绩要求:投标方要求提供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业绩必须包含与所有招标标的物相同类别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三、有效投标条件: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流通商及代理商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禁止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委托所涉及所有标的投标。
8、本次招标中的支付方式和技术要求为必须满足条款,不能满足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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