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ORG240120200719-0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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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07.20 |
截止日期: | 2020.08.10 |
地 区: | 葫芦岛 |
内 容: | 招标项目名称:****年锦西石化分公司防爆灯具框架采购 招标编号:JXSHSW-****-*** 锦西石化分公司就以下所列工程(物资)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此次投标。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年锦西石化分公司防爆灯具框架采购 防爆灯具共计****只(具体规格型号详见供货明细表 |
招标项目名称:2020年锦西石化分公司防爆灯具框架采购
招标编号:JXSHSW-2020-136
锦西石化分公司就以下所列工程(物资)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此次投标。
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锦西石化分公司防爆灯具框架采购
防爆灯具共计6000只(具体规格型号详见供货明细表)
实施或交货地点: 锦西石化物采部电气库或施工现场
工期或供货周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并在按照业主要求陆续供货
技术要求:
(详见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产品准入资格,投标人须为有效的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库内相关产品的准入供应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准入信息截图标。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33030501、33030505、33030507、33030512、33030520)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且准入资质的有效期晚于本次投标截止期;不具有上述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前取得。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制造商,拟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土地建筑规划相关证明、自有不动产权证书等),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招标人所招标标的物。
3、投标人须提供如下:(1)企业信用等级证书。(2)商标注册证书。(3)一般纳税人证明。(4)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或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或ISO14001)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或OHSAS18001)。投标人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相关查询网站截图。
4、投标人须提供如下:(1)国家防爆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投标产品的防爆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5、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2017-2019年)履行与石油、石化行业签订的合同未出现严重质量或交货问题。
6、同类型产品,近3年内(2017年-2019年)在石油、石化行业业绩,单笔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数量不少于5份(需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7年-2019年)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人须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完整的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出现恶意围标现象,将取消投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回,且追究法律责任,三年内不准入网。
1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20年7月20 日至2020年7月24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锦西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402室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电汇),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8月10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锦西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四楼会议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为电汇,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且在开标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5. 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 08月10日10: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锦西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四楼会议室。
6. 其它
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其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西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42号 邮 编:125001
联 系 人***
电 话:0429-2175484
传 真:0429-2175464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东门支行
帐 户 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账 号:0715022309221000235
税 号:91211400716427237D
电 话:0429-2178282 传 真:0429-2178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