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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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30 |
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拟对**高新区第三届职工创新创客大赛进行公开比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比选项目名称 **高新区第三届职工创新创客大赛 二、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激发全区职工创新创造热情,积极立足岗位开展创新创造活动,营造勇于创造、乐于创造、善于创造的浓厚氛围,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新动能,助力**高新区 |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拟对成都高新区第三届职工创新创客大赛进行公开比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比选项目名称
成都高新区第三届职工创新创客大赛
二、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激发全区职工创新创造热情,积极立足岗位开展创新创造活动,营造勇于创造、乐于创造、善于创造的浓厚氛围,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新动能,助力成都高新区建设国家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三、公示时间
2020年7月21日—7月24日
四、活动时间
计划于2020年11月—12月
五、比选项目内容(购买内容)
(一)项目策划。根据创新创客大赛的特点及活动主题要求,完成成都高新区第三届职工创新创客大赛(包括初赛和决赛)主题设计、流程策划、外场宣传策划、内场活动流程策划、视觉设计、预热视频制作、应急方案等前期工作。
(二)场地搭建。包括音响租赁、灯光租赁(面光灯、灯光控台、灯光架、线材等)、外场布展搭建(各类物料制作、指引牌制作、室内台卡制作、装饰物料制作)、大赛整体背景搭建(3-4个钢结构搭建、PVC板固定、相框定制、小射灯安装等)。
(三)活动执行。包括全流程把控、工作人员保障(主持人1名,服务人员6名以上)、大赛评委、就餐等活动执行服务。
六、项目费用
项目预算在19万元以内(人民币大写:拾玖万元)。超过此报价,投标无效,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报价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
七、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比选。
八、报名须知
(一)比选材料内容要求
供应商将资质材料、策划方案、以往案例、报价单、电子演示稿等资料密封后加盖密封章(报价供应商公章)。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党群工作部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参加比选的报名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比选材料递交时限
2020年7月30日上午12:00前送达成都天府大道北段18号,报名材料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不予接收。
(三)注意事项
1.同一自然人或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的;
2.同一自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高管的;
3.同一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且在另一家比选供应商担任法定代表人或高管的;
4.直接或间接持股比选供应商的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高管,在另一家比选供应商担任法定代表人或高管的;
5.直接或间接持股比选供应商的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高管, 直接或间接持股另一家比选供应商的;
6.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比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其他可能存在围标情况的。
供应商出现以上情况,均视为围标。
九、支付方式及质量考核
活动合同签订方案由部领导审核通过后支付首款40%;活动场地搭建、活动流程执行达标后方可支付尾款60%。成都高新区工会办事处全程对执行机构进行监督,如执行方不能按要求提交活动方案,或不能按所附工作时间进度表提供服务、所提供服务和质量与协议约定不符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场地搭建出现事故,由执行机构自行承担相应侵权责任以及违约责任。活动流程中有环节出现纰漏,扣减相应执行费(具体条款将约定于服务合同)。
十、联系方式
项目比选联系人***
联系电话***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