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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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小额)***铜官区**办事处**社区筹备组办公用房及物业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编号:和正招标【****】***号 *、项目名称:***铜官区**办事处**社区筹备组办公用房及物业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中标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含暂列金 |
(小额)铜陵市铜官区新城办事处湖滨社区筹备组办公用房及物业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和正招标【2020】031号
2、项目名称:铜陵市铜官区新城办事处湖滨社区筹备组办公用房及物业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3、项目中标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138697.60元(含暂列金12000元),本工程开标后,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础下浮5%(暂列金不下浮),即132362.72元(含暂列金12000元)为本工程中标价。
4、项目内容:铜陵市铜官区新城办事处湖滨社区筹备组办公用房及物业用房装修改造工程位于新城办事处湖滨社区内,工程主要内容为对办公用房及物业用房进行装饰,具体详见招标挂网文件。
5、项目工期:15日历天。
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移交后付到合同价的80%,竣工决算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7%,其余3%待保修期(一年)满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本工程税费在项目所在地缴纳。
7、履约保证金:项目抽取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含暂列金)的10%(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占3%,工期履约保证金占4%,建造师履约保证金占3%),完工后无违约行为28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8、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带中标通知书、缴纳履约保证金单据、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证书B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到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9、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三日内未交纳履约保证金或领取中标通知书三日内未进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顺延至第二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0、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为铜官区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备选库中装饰装修工程类别中的企业;
2、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B证),拟派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
三、报名时间及抽签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1日9:00时至2020年7月23日16:00时;
2、报名地点:铜陵市铜井路2706号西三层会议室(铜官区政府对面城投地产三楼)
3、报名材料:请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B证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参加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0元/份;
4、定点抽签时间: 2020年7月24日9时30分;
5、定点抽签地点:铜陵市铜井路2706号西三层会议室(铜官区政府对面城投地产三楼)
6、重要提示:投标人一经报名成功,无故不得撤回报名;
7、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支付造价咨询费4000元。
四、合同价格形式:
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1、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
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招标内容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施工现场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运输限制等所有影响施工的潜在风险。
3、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范围内现有设施的保护措施,严禁野蛮施工,如有损坏由施工单位无条件修复。
4、清单中项目特征未说明的或说明不全的,均按图纸说明及施工规范要求执行;图纸标注不清的,按清单项目特征计算。
5、施工用水、用电、安全措施、施工区域围挡、排水、交通组织及疏导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6、施工中使用的所有运输车执行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2017]174号《铜陵市推广使用全密闭新型绿色环保运输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7、该工程严格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同时必须满足:材料规范堆放,现场保持整齐清洁,无建筑垃圾,无扬尘(湿法作业)。符合铜陵市执法管理局各项要求。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合同价款调整因素:
A.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及现场变更。
B.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工程量增减。
C.由于设计变更、隐蔽工程及经济签证的项目结算:如最高投标限价清单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最高投标限价清单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最高投标限价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乙方依据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编制报价(对于清单及施工同期信息价中无可参考的材料价格需经招标人核价)。所有调整价款下浮比例按招标时成交价与最高投标限价同比例下浮。
D.对于清单中暂定价部分如能组价则按C执行,不能组价项目按实际核价;暂定量按实结算。
E.工程实施后,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累计误差引起工程合同价调整在正负3%以内的(含本数),发包人对此部分将不予调整,如超过正负3%的,承包人在中标后(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疑材料(附详细计算书),经发包人确认属实后,超过合同价3%以外部分造价办理结算时给予调整;如逾期提出质疑一概不予认可,结算不再调整。
F.未尽事宜,按清单计价规范执行。
G.承包人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工程量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经确认调整工程量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但不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待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H.工程竣工决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五、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违约责任:
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后及时上报工程决算,并对上报的决算金额负责。竣工决算过程中,承包方不允许高估冒算,竣工决算过程中,承包方不允许高估冒算,如竣工决算经审计局审计核减额超过报审额5%以上的,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承担核减额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发包方将向主管部门通报,记企业“不良”信用记录一次,且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六、其它事项说明
为响应“不见面,少聚集”,最大限度控制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被授权人参加交易活动时,全程佩戴口罩,禁止吸烟,不得随意走动,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及身份核验、体温测试等疫情防控措施。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铜陵市铜官区新城办事处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万工
电话:***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