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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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5 |
地 区: | 温州市 |
内 容: | *****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年*月** 日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NDL*******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 |
关键词: | 家具 |
龙港市公安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港市公安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10 日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NDL2020079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2020]256号
项目名称:龙港市公安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660000
最高限价(元):166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龙港市公安局办公家具采购 |
批 |
1 |
166 |
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于2020年9月5日前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为家具制造商,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时间 至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www.zcy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按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上传附件后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 15: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龙港市西二路家具市场(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收标区)
开标时间: 2020年8月10日 15:00
开标地点:龙港市西二路家具市场(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①本项目非电子投标。②、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1)、报名登记表;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③、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下载了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提交报名资料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提交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定标办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定标办法”。
4、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网址:http://zfcg.czt.zj.gov.cn)。
5、本次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公安局
地 址:龙港市金钗街124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质疑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大顺发商厦902室
传 真:0577-68877005
项目联系人(询问)、质疑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港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科
地 址:龙港市龙港大道与西五街交叉路口
传 真:0577-68081617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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