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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杀虫剂(澳洲航线)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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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20.07.17 标签: 北京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17
地 区:北京市
内 容:飞机杀虫剂(澳洲航线)采购项目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拟就飞机杀虫剂(澳洲航线)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飞机杀虫剂(澳洲航线)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产品为用于澳洲航线的飞机杀虫气雾剂,具体要求如下:   (
 
招标公告正文
飞机杀虫剂(澳洲航线)采购项目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拟就飞机杀虫剂(澳洲航线)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飞机杀虫剂(澳洲航线)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产品为用于澳洲航线的飞机杀虫气雾剂,具体要求如下:

  (一)产品基本要求

  1.杀虫气雾剂主要成分:

  产品1:包含2%右旋苯醚菊酯和2%氯菊酯成分的杀虫气雾剂;

  产品2:包含2%氯菊酯成分的杀虫气雾剂。

  2.技术要求

  (1)产品需取得中国农业部农药登记证;

  (2)产品必须为合格产品,应具备生产公司出具的批次检测合格的证明材料或原厂合格证;

  (3)产品应具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4)供应商应确保产品符合航空业及飞机制造商的技术及安全有关要求,包括满足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的指导方针,并具备产品符合飞机制造商标准的证明(播音和空客)。如产品有适航证明,供应商应提供针对本协议所述产品签发的适航证明。

  (5)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澳洲和新西兰政府等相关部门关于杀虫气雾剂的要求。

  (6)所提供的产品获得世界卫生组织、澳大利亚农业部、澳大利亚水资源部、新西兰第一产业部(MPI)的认可,且确保产品已在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管理局(APVMA)和新西兰环境保护局(EPA New zealand)注册。

  (二)其他服务需求

  1.供应商供货时应确保产品剩余使用周期应大于等于产品质保期的65%;

  2.供应商应确保每种产品最小备货量为1200罐,国航有权对供应商的备货情况进行检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生产企业应具备农药生产许可证,非生产企业应具备农药经营许可证及相应产品销售许可证明材料。

  (三)能够开具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近三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处罚记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五)非国航黑名单供应商,具备通过国航供应商资格准入审核的资质;

  (六)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转包,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争。

  四、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公司的简介、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见附件);

  (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有详细企业信息的基础信息项打印页);

  (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五)生产企业应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非生产企业应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及产品销售许可证明材料。

  (六)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七)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首末页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无审计报告,请提供2017-2019年度财务报表,年度利润为负需说明原因);依法缴纳税收(近一年)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供应商需提供客户清单及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合同首末页或中选通知书等);

  (九)可满足第二点第一条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中国农业部农药登记证;

  2.世界卫生组织(WHO)、澳大利亚农业部、澳大利亚水资源部、新西兰第一产业部(MPI)的认证文件或其他相应材料;

  3.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管理局(APVMA)及新西兰环境保护局(EPA New zealand)的注册文件;

  4.所提供产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及生产该产品总公司出具的批次检测合格的证明材料或原厂合格证;

  5.可满足空客标准和波音标准的证明材料及可满足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的指导方针的证明材料;

  6.产品适航证明及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如有)。

  五、报名方式

  供应商将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PDF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cacpd@airchina.com和项目联系人***

  报名材料请按要求及时发送报名邮箱。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未能提交材料、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未通过,视为报名无效,具体原因不另行解释。

  六、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7月23日17点(含),以项目联系人***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八、其他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和招标网()。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附件1: 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附件2: 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附件3: 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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